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

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日語:防衛装備移転三原則ぼうえいそうびいてんさんげんそく)是日本國政府限制武器出口及其應用方面的原則。該原則於2014年4月1日正式制定,建基於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日語国家安全保障戦略體制下,是替代原有武器出口三原則的新政府方針[1]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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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出口三原則基本上不允許武器(日本也稱兵器)的出口或是國際聯合研發,僅在必要之時設下例外規定並執行。而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則是基本認可武器進出口,並在此基礎之上設立禁止內容以及嚴格的審查機制。

在原有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下,日本的武器出口長年處於事實上不可能的狀態。受此影響,日本製造日語Made in Japan的武器生產量一直不高,無法產生量產效果意味着武器價格高居不下,而日本的國防預算又有不能超過GDP的1%日語防衛費1%枠這一不成文規定,高企的武器費用從而限制了國防預算向其他方面的投入。[2]

對追求高性能的現代武器研發而言,包括研發費、生產費、維護費在內的各種成本都趨於高漲,就算是美利堅合眾國這樣的軍事經濟超級大國,本國獨自進行的研發項目也越來越成為沉重負擔。着眼於國際聯合研發是世界上武器研製的潮流,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也對此加以順應。[3][4]而基於以上考慮,2014年4月1日前便有要求重新審視武器出口三原則的動向出現[5]

收到關於武器出口的意見後,安倍政府於2013年8月開始正式討論武器出口三原則[6],並在2014年3月11日召開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上確定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名稱及草案[7]。2014年4月1日,替代武器出口三原則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正式公布,日本的武器政策也從原先的重視國產,變為進一步推進國際聯合研發[8][9]

在新三原則下進行防衛裝備轉移並參加武器的國際聯合研發有望促進日本的防衛產業發展,同時減少武器研發費用,幫助日本獲取高新技術,日本政府希望藉此加強該國的防衛力量[10]。相關事項的管理現由2015年10月1日建立的防衛裝備廳全權負責[11]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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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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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我國周邊的安全保障環境日益嚴峻,從國際協作精神的視點來看,我國也有必要對此作出更積極的反應。我國的和平與安全難以僅由我國一國保障,國際社會也希望我國能以符合國力的方式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基於這些事實,我國從基於國際協作精神的積極和平主義的立場出發,在實現我國安全以及亞洲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的同時,為國際社會的和平、穩定及繁榮做出較之以往更加積極的貢獻。

為將我國提出的上述國家安全保障基本理念作為具體政策實現,我們再次回顧迄今為止關於防衛裝備海外轉移的政府方針,在充分注意此前方針發揮的作用之基礎上,考察以往例外化的背景經過,並進行全面整理,以此定下適合新安全保障環境的明確原則。
—  防衛装備移転三原則について. 防衛省. 2014-04-01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6) (日語). 

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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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確禁止武器轉移的情況。 ①該當轉移違反日本國政府締結之條約或其他國際協議規定的義務;②該當轉移違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規定的義務;③成為向衝突當事國(發生武力攻擊後,為維護或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被聯合國安理會採取措施的對象國)的轉移。若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則不允許向海外轉移防衛裝備。
  2. 限制可以允許轉移的情況,並進行嚴格審查和信息公開。將可以允許轉移的條件限定為①有助於積極促進對和平之貢獻、國際合作;②有助於保障日本安全;等情況,並在確保透明性的同時進行嚴格的審查。
  3. 確保目的外使用及第三國轉移相關的妥善管理。作為原則,接受國政府有義務在目的外使用或向第三國轉移前徵得日本政府的事前同意。

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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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7日,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許可了2項防衛裝備的海外轉移。其中1項出口至美國的是三菱重工業生產的愛國者導彈(PAC-2)制導零部件位標器陀螺,使用該配件的導彈預計之後將出口至卡塔爾。另一項是和英國共同進行的導彈研究,雙方計劃使用三菱電機提供的半導體技術,研究如何提高導彈精度。[12]

2014年12月18日,為促進武器裝備向海外轉移,日本政府舉行有識者會議,討論該如何進行這方面的支援[10][13]。會上討論的內容有,對從日本採購武器的國家和參與他國聯合研製武器的日本企業進行資金援助,以及出口裝備的使用訓練和維護支持方面的計劃等等[14]

2015年,防衛省計劃在政府開發援助之外另行建立一套援助制度,對象是從日本的防衛產業鏈企業購買武器的發展中國家,具體措施在該年夏季完成調整[15]

2015年5月18日,為參與澳大利亞皇家海軍新潛艇的研發,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決定允許向該國轉移海上自衛隊最新型蒼龍級潛艇的技術信息[16]。雖然澳大利亞邀請日本參加該國柯林斯級潛艇更新計劃日語コリンズ級潜水艦更新計画的投標[17],日本也進行了推銷,但澳大利亞總理馬爾科姆·特恩布爾最終宣布,聯合研發將與法國一同進行[18]

2015年7月23日,就美國研發中的宙斯盾艦最新系統的相關事項,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決定將向美國出口日本製造的相關軟件及零配件。美國此前尋求技術方面更優的日本企業參與一種艦載設備的研發,該設備負責將目標物體的位置信息在多個顯示器上顯示並共享。[19]

2016年8月31日,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許可TC-90日語TC-90 (航空機)菲律賓轉移。TC-90是海上自衛隊教練機,此次轉移將向菲律賓海軍有償出借最多5架TC-90,菲律賓在南中國海的監視能力將得到強化。另外,本次轉移也是自衛隊首次向其他國家提供自己的裝備。[20][21]

戰機方面,印度海軍和海岸警衛隊有引入US-2日語US-2 (航空機)的計劃[22]。日本政府另外還有在推銷P-1C-2戰機[23][24]

2017年3月22日,日本和意大利在G7峰會上開始進行防衛裝備和技術轉移的談判[25],後於5月22日簽署日意防衛裝備品和技術轉移協定[26]

2017年7月19日,日本與德國締結防衛裝備品協定,德國是第8個與日本簽訂該類協定的國家。[27]

2020年8月28日菲律賓國防部與日本三菱電機簽署雷達出口協議,價值1億美元,包含3座固定式警戒管制雷達和1座移動式雷達。[28][29]

2023年12月,日本批准了一項變更放寬防衛裝備品出口規則。2024年3月26日,日本內閣批准將日本與英國和意大利共同開發的未來下一代戰機出售給其他國家。這是日本第一次允許出口與其他國家共同生產的致命武器。[30]

相關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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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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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輿論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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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宣布通過後,日本一些媒體和政界人士發表評論和講話,批評新的「三原則」踐踏了日本憲法的和平原則和精神。《東京新聞》援引名古屋學院大學和平學學者飯島滋明的話說,安倍政府打着國際合作的名義欺瞞國民,打算充當出口軍火的「死亡商人」[32]

民間抗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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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通過後的當日,有不少日本民眾在首相官邸前發起遊行抗議此舉,並表示反對安倍政權,他們紛紛舉着「堅決反對可以出售武器的國家」、「反對武器出口內閣決議」、「反對戰爭」、「反對集體自衛權」的標語。一位叫伊地智的女士表示:「安倍在愚人節對日本國民犯了兩宗罪,第一宗罪是違反《憲法》第九條,使得日本可以出口武器,背叛了和平理念;第二宗罪是踐踏日本國民主權,強行通過內閣決議。」她還表示對安倍的「罪行」絕不原諒[33]

境外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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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原則通過後,美國、韓國、中國均已發表與反對原則有關的評論。韓國外交部發言人趙泰永稱「希望日本政府考慮到周邊國家的感受,在推行新政策時奉行公開透明的原則」;《紐約時報》評論稱「安倍政府拋棄堅持近半個世紀的武器出口禁令,這讓日本離戰後的和平主義又遠了一步」;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中方希望日方深刻吸取歷史教訓,重視亞洲鄰國的安全關切,順應時代潮流,走和平發展道路,多做有利於地區和平穩定的事[3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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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防衛装備移転三原則. 外務省. 2014-04-01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09) (日語). 
  2. ^ 小川剛義(原航空開發實驗集團日語航空開発実験集団司令官). 日本を弱体化させる危険性もある防衛装備移転三原則 国家の産業振興政策という位置づけを明確にし、より高い技術への飛躍を. 日本Business Press日語日本ビジネスプレス. 2014-04-11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0) (日語). 
  3. ^ 国際共同開発を推進=装備品調達戦略を決定-防衛省. 時事ドットコム. 2014-06-19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8) (日語). 
  4. ^ 欧州軍需大手MBDAと三菱電、F35向けミサイル共同開発へ. Reuters. 2014-07-03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9) (日語). 
  5. ^ 三原則見直しに理解要請、武器輸出で防衛相析. 產經新聞. 2014-02-23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7) (日語). 
  6. ^ 禁輸三原則「撤廃」も/武器輸出に新指針検討/安倍首相前向き/歯止めの議論不可欠. 共同通信. 2014-07-27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3) (日語). 
  7. ^ 名称は「防衛装備移転…」 武器三原則見直し原案を決定 12日から与党協議. 產經新聞. 2014-03-11 [2014-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3) (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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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今野忍. 武器の「国産重視」転換へ 防衛省、国際共同開発を推進. 朝日新聞. 2014-04-04 [2014-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8) (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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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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