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邁韋斯

阿明·邁韋斯(德語:Armin Meiwes德語:[ˈmaɪvəs];1961年12月1日),德國埃森人,原本職業為電腦技術人員。他因為在互聯網聯繫上一名自願者Bernd Jürgen Brandes被他殺死吃掉,2002年冬被捕後因為其行為而聞名於世,德國國內更被蔑稱為「羅滕堡之食人鬼」(Kannibale von Rotenburg)或「大屠夫」(Der Metzgermeister)。入獄後邁韋斯改變為素食者,並志願協助處理人食人個案及有實行或被同類相食傾向的病人。

阿明·邁韋斯
出生 (1961-12-01) 1961年12月1日63歲)
西德埃森
國籍德國
職業電腦工程師
刑事指控謀殺
刑事處罰終身監禁
刑事狀況服刑中
動機食人
定罪謀殺罪

案發過程

編輯

邁韋斯先在互聯網上一個同類相食網站「The Cannibal Cafe」刊登廣告物色吞吃對象,並寫下條件「尋找18到30歲擁有良好體格,願意被殺後被吃掉的人。」儘管申請人眾多,但邁韋斯最後只選擇了有易服癖的貝恩德·于爾根·B(Bernd Jürgen Brandes)。根據二人自行錄製的錄影帶顯示,事件發生在2001年3月9日,邁韋斯在羅滕堡村莊的住所,邁韋斯將Brandes的陰莖鋸掉並二人一起將其生吃,邁韋斯本想用啃但不成功,後來他用刀子切開,Brandes也形容它韌而黏而難以進食。接著邁韋斯拿剩下的陰莖放到鍋裡嫩煎,並以鹽、胡椒和大蒜調味,但結果因為煎過火而被廢棄了。不過根據看過這錄影帶的記者形容(錄影帶被執法人員搜到後一直沒對一般民眾公開),Brandes應該因為失血而沒有氣力去咀嚼自己的陰莖。之後邁韋斯給了Brandes大量止痛藥、安眠藥和烈酒,自己在一邊閱讀3小時的科幻小說,任由Brandes在浴缸中沐浴失血至死。最後他吻了Brandes一口,將他搬動到家中特別設置的屠房,對Brandes的喉嚨刺了一刀,用掛肉鉤吊起他的屍體並撕掉一大片肉,邁韋斯甚至嘗試將他的骨磨成粉。其後的10個月將被切開部位貯藏在冰箱中,繼續進食最少20公斤Brandes的屍體。

邁韋斯於2002年12月被捕,在此之前他顯然還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尋找新的受害者。

裁判

編輯

2004年1月30日,邁韋斯被判犯有過失致死罪,被判入獄8年半。[1]這起案件引起眾多媒體關注,也導致了一場關於邁韋斯在受害人Brandes自願且意識清醒地參與全過程的情況下是否應被判有罪的辯論。

2005年4月,控方不服判決上訴,他們認為邁韋斯犯的是謀殺罪而不是一般殺人罪,應判無期徒刑。德國的法院為此安排了一次覆審。

2005年5月9日,邁韋斯被判處終身監禁。[2]

衍生創作

編輯

德國金屬樂隊Rammstein的歌《Mein Teil》靈感即來源於這起案件。歌名中單詞「Teil」意思是「部分」或「片」,但在俚語中也有「陰莖」之意,這與英語中單詞「Thing」的情況相似。

美國重金屬樂隊Macabre的歌《The Wüstenfeld Man Eater》描述了這起案件。

2004年,德國一位電影製片人宣布計劃拍攝一部關於德國食人者的電影,片名是《Your Heart In My Head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該片已收到一個地方電影基金會的資金。

2006年,馬丁·韋茲執導的電影《羅滕堡英語Grimm Love》上映。在德國,該片直到2009年才得以上映。

2007年,負責檢查受害者遺體的病理學者曼弗雷德·賴斯出版《最後一名超級謀殺犯》詳細描寫了其作案細節。[3]

2007年,香港藝人黃子華於黃子華棟篤笑-《越大鑊越快樂》尾段中,就這次事件說明人類在互聯網上都可以毫無保留,誠實地展現自我。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德国吃人狂逃脱谋杀罪 最快5年后出狱. 京報網-北京晚報 (搜狐). 2004-01-31 [2013-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文(簡體)). 
  2. ^ 德国一变态杀人魔被判终身监禁. 金羊網-羊城晚報 (網易). 2006-05-10 [2013-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09) (中文(簡體)). 
  3. ^ 德国食人魔吃人录像被编辑成书(图). 國際在線(北京) (網易). 2007-09-18 [2013-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