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天立(?—1712年),字利震,號英侯。福建長樂人。清朝官員。舉人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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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九年(1680)舉人。初任大名縣令,緩徵恤刑,民德之,為立生祠。以親老乞養歸,送者數百里。丁憂,服闕,補江南寧國府涇縣知縣。歲飢,捐廉煮粥,以賑貧乏。大水漂骸以千計,立義冢瘞之。復捐築河堤,平息水患。

康熙五十年(1711年),陳天立任江南鄉試同考官,因捲入辛卯科場案。安徽徽州歙縣鹽商吳榮贊之子、貢生吳泌在考前請求安徽巡撫葉九思關照,定下以「其實有」三字為字眼。葉九思將字眼交給陳天立,由他轉交給副主考趙晉。陳天立憑關節查到吳泌試卷,串通負責批閱吳泌試卷的同考官、句容縣知縣王曰俞,由王曰俞將吳泌的試卷作為薦卷,由趙晉錄取吳泌。案發被捕後不久,陳天立在獄中自縊身故。[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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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歷史的溫度6:站在十字路口》 張瑋/著 中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