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綬 (?—1622年),字長卿,號赤石,江西浮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大綬
大明太僕寺少卿
籍貫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長卿,號赤石
出生生年不詳
江西進賢縣
逝世天啟二年(1622年)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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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授知涇縣,清正不阿,民用寧輯。其所拔士相繼取巍科。陞工部主事,調兵部職方司郎中,出督學兩浙僉事,晉湖廣參議[1],尋移閩海[2],遂告養歸里,依依子舍者十餘載。天啟元年正月,復除原任福建右參議陳大綬於四川。三月改尚寳司少卿,二年正月升太僕寺少卿。同年卒,贈太僕寺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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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神宗實錄》:萬曆三十八年二月,浙江僉事陳大綬為湖廣按察使兼右參議。
  2. ^ 《明神宗實錄》:萬曆四十一年三月,改湖廣參議陳大綬為福建參議。
  • 《明憙宗實錄》
  • 《浮梁縣誌》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