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雲成
生平
編輯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吉林省公安廳外管處處長、治安警察總隊總隊長、國內安全保衛局副局長,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松原市公安局局長,松原市市長助理,中共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2018年10月,任新成立的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2020年5月改為黨委書記)、廳長(局長)。
2020年8月,吉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霍雲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021年4月,吉林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2]。
2022年1月21日,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霍雲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扣押在案霍雲成受賄贓款人民幣7424236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剩餘贓款人民幣4658352元。霍雲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3]。
《平安經》事件
編輯2020年7月,由時任吉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賀電編寫,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安經》一書在網上引起廣泛討論和批評,賀電因此作出深刻檢討[4],隨後被免職[5]。在此之前的2020年5月9日,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官方微信公眾號「吉林應急管理」發表題為《拜讀「平安經」感言》的文章,稱該書為「儒林巨製」,當時的廳長正是霍雲成[6]。吉林省紀委監委的雙開公報稱,霍雲成曾違規安排下屬購買、宣傳《平安經》[2]。
參考資料
編輯- ^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霍云成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08-19 [2021-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2).
- ^ 2.0 2.1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霍云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吉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2021-04-06 [2021-04-08].
- ^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霍云成受贿案一审宣判. 澎湃新聞. 2022-01-21 [2022-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3).
- ^ 吉林省公安厅回应省委调查《平安经》,贺电作深刻检讨. 西部網(陝西新聞網). 2020-07-30 [2021-04-08].
- ^ 关于贺电免职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07-31 [2021-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24).
- ^ 宣传“儒林巨制”《平安经》,厅长被双开. 新浪. 2021-04-06 [2021-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0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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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2018年10月-2020年9月 |
繼任: 李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