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二二三事件

1967年青海屠杀事件

青海二二三事件,又稱青海二二三大屠殺趙永夫事件[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大規模血案[2][3][4][5][6][7]。1967年2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青海省軍區與地方造反派經過九天的對峙後,以13個連的兵力攻入造反派占據的《青海日報》社,一天內解放軍打死造反派169人、打傷178人[2][4][6][7];而解放軍中有4人被己方誤傷致死,另有46人受傷[6]。此外,據不完全統計,該事件後共有13,414名群眾被逮捕,17,293人被捆綁吊打,5,968人被搜身抄家,4,279人參與集中勞動[2][3][6]

肇因 編輯

青海日報》社的陳逸按照1966年4月24日杭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中通過的《五一六通知》(草稿)寫成了「六三社論」,題《大進攻、大反擊、大革命》,內容是號召造反[8]

6月3日,社論發表後,西寧市陷入混亂。學生、幹部、工人湧進報社,高呼口號,四處張貼大字報,批判大毒草。12日,經由省委第一書記楊植霖、省委第二書記省長王昭西北局批准,把「六三社論」定為「有嚴重政治性錯誤」的文章,派省委副書記韓洪濱為組長的工作組進駐報社。定義報社為「程陳反黨集團」。8月底9月初,紅衛兵串聯青海,傳達中共中央批判資反路線的消息。造反派得勢成立「青海省八一八革命造反總司令部」。紅衛兵、工人湧進省委,貼大字報,批省委,肯定「六三社論」[9]

在西寧地區,圍繞「倒楊植霖、保王昭」還是相反的「保楊倒王」,西寧的群眾組織形成了尖銳對立的兩大派群眾組織——捍衛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簡稱「捍衛隊」)和八·一八革命聯合造反司令部(簡稱「八·一八」)。青海省軍區機關的造反派也分別串聯了對立的兩派加入了進去。

1967年1月12日,在上海「一月風暴」影響下,青海「八一八紅衛兵司令部」等27個造反派組織,聯合接管了《青海日報》社。次日,這些組織稱:決定暫時封閉《青海日報》社,在封閉期間,將以特刊形式印發新華社播發的重要新聞。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下達了《關於人民解放軍堅決支持革命左派群眾的決定》,支持造反派。「1月23日,中央發出《關於支持左派革命群眾的決定》之後,當天下午,劉賢權再次召開常委擴大會,繼續討論誰是左派問題,並進一步提出支持『八·一八』的七條理由,其中特別強調:『八·一八』既反省委又反王昭,應當支持。多數常委為避免造成群眾組織之間的對立,不同意劉的意見,而一致同意交機關幹部討論後再決定支持准。會後,劉賢權卻背着其他成員和機關幹部,偷偷派他老婆去向『八·一八』表態支持,要他們向軍區『報喜』,並私自指示省軍區文革辦公室通知駐軍部隊要一邊倒,堅持支持『八·一八』。由於劉賢權的陰謀活動,造成了群眾組織之間的嚴重對立。其他群眾組織到軍區質問劉賢權為什麼不支持他們,群情激奮,形勢極為混亂。省軍區機關和駐軍部隊為了穩定局勢和維護西寧駐軍部隊的團結,一致要求軍區黨委糾正劉賢權的支派分裂活動」。[10]當時青海省軍區黨委常委為:第一書記楊植霖(省軍區第一政委,省委第一書記兼),第二書記王昭(省軍區政委,省委第二書記兼),第三書記劉賢權蘭州軍區副司令員兼省軍區司令員),副書記王文英(省軍區副政委),常委曾征(副司令員)、趙永夫(副司令員)、劉斯起(副司令員)、吳士傑(副政委)。當時楊植霖王昭陸續離開了青海省,二二三事件發生時都不在青海省。副司令員張江霖不是常委。[11]:218

1月28日,中央軍委發布命令,命令在不許衝擊的前提下,又規定「堅決反對右派,對那些證據確鑿的反革命組織和反革命分子,堅決採取專政措施。」[12]各地開始鎮反,湖南宣布湘江風雷造反派為反革命。福州軍區鎮反得到《解放軍報》社論《徹底粉碎反革命逆流》支持,《人民日報》及各地省報均予轉載。青海省軍區司令劉賢權當即被奪權,軟禁。軍區副司令趙永夫獲得青海省軍區控制權。

1月29日,「八一八派」奪取青海省委、青海省人委的大權[13]。該奪權並未得到中央的承認。

2月13日,《青海日報》社革命職工造反司令部等組織奪報社權。

2月14日,軍區副司令趙永夫召開軍區黨委會議,通過了以「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寧市衛戍區司令部」名義發布《軍管青海日報社公告》:《青海日報》在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的操縱下,歪曲事實,製造謠言,進行虛假的宣傳報道,欺騙中央,欺騙青海省廣大革命群眾,對青海地區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起了嚴重的破壞作用。決定自即日起,對《青海日報》社實行軍事管制。是日,部隊包圍了報社,要求報社中的造反派組織撤離,遭到拒絕,雙方僵持九天九夜。 而青海省軍區的上級,蘭州軍區的指示則是:不同意軍管,要部隊撤出報社。蘭州軍區司令員冼恆漢、政委張達志:批示不能改變,軍隊不能接管地方報社。

屠殺 編輯

23日上午8時,西寧全城戒嚴。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寧市衛戍司令部發布通令:

一、自即日起,立即取締青海省反革命組織八·一八紅衛戰鬥隊總聯絡站及其所屬組織。如再非法活動,一定嚴加懲辦。
二、對該反革命組織中罪大惡極的首要分子、幕後軍師及其死黨,立即逮捕法辦。……

205部隊副主任張曉川率部13個連圍攻報社兩千餘人守衛的大院。11時10分,軍隊槍擊報社廣播站。

下午14時,趙永夫的指揮所所在賓館和報社後門橋頭先後發出信號彈,槍聲大作。守衛報社前門大院的水利局水文站3人首先倒下,一人當場死亡。報社西北角是湟水大橋,守在橋頭的是汽車三場、五場、六場的工人,他們手挽手高聲朗誦:「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槍聲中第一排工人倒下了,20幾人僅三人倖免。第二排巋然不動,繼續朗誦。第二排倒下了,第三排仍然不動。一瞬間,64名工人死在槍口下。[14]

二十幾分鐘,戰鬥結束後,雪地里到處是橫七豎八的屍體,有的堆成了三層,皮帽子、棉帽子在風裡滾動;在老報社(即印刷廠),火堆上也有屍體,有的大腿或是胳膊已經燒焦。[14]死難者大都是青年工人和十幾歲的學生,屍體堆積如山,院牆上、木樁上、樹幹上到處血跡斑斑,有的屍體還在燃燒,發出熏人的惡臭。

隨後部隊進駐學校進行搜查,因懷疑學生有槍,開槍射殺三人。車站便衣警察抓人,防止反革命外逃。各單位成立鎮反指揮部、勞改隊、拘留所,一時間私刑泛濫。

冼恆漢回憶稱:2月23日當天下午,總參、蘭州軍區給青海省打電話都打不通,最後通過蘭州軍區空軍系統才電話轉接入青海省軍區副政委王文英,了解情況。2月23日傍晚,趙永夫給軍委、總理周恩來、中央文革發了加急電報匯報情況。[15]

處理 編輯

2月24日上午,蘭州軍區司令員張達志、政委冼恆漢派專機接副司令員趙永夫、副政委王文英、某師師長陳如意到蘭州軍區匯報情況。

冼恆漢回憶稱:「3月6日,總政電話通知劉賢權張江霖去北京,當時是全副武裝押送的。3月8日到了北京,住在京西賓館,由於並沒有說明來幹什麼,劉賢權、張江霖被蒙在鼓裡,揣測不安地度過了十幾天」。張江霖本人回憶:[11]:336「3月8日,劉賢權和我到北京,住在京西賓館。第三天,總政治部主任肖華同志來看我們,一見面就說:『你們受驚了,到北京就自由了,好好休息!』」

3月11日,毛澤東戚本禹的報告上批示:「可以調查一下。如果是學生先開槍,問題不大。如果不是這樣,那就值得研究了。」3月13日、21日、23日及24日,中央有關負責人四次接見青海黨、政、軍有關領導及群眾組織代表以調查了解基本情況,其中又後兩次規格最高,周恩來總理、康生、葉劍英、葉群、代總參謀長楊成武、蘭州軍區政委冼恆漢、副司令員康健民,青海省軍區的劉賢權張江霖趙永夫、後字二〇五部隊副主任張曉川等出席。3月24日至2日夜,周恩來總理在第四次接見青海省各方面代表的調查會議室當場宣讀《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組關於青海問題的決定》,對2月23日流血事件做了定性:「青海省軍區內部問題是一個反革命政變……趙永夫篡奪了軍權之後,勾結二零五部隊副主任張曉川,對西寧『八·一八』等革命群眾組織進行殘酷的武裝鎮壓,打死打傷革命群眾三百餘人,甚至向十五、六歲的女孩子開槍,逮捕革命群眾近萬人」「(一)中央軍委發布命令,由軍區司令員、黨委書記劉賢權同志全權負責處理青海問題,並由蘭州軍區派負責同志協助。(二)除獨立師、獨立團歸劉賢權司令員指揮外,八○六一部隊,八一二二部隊,二○五部隊,在處理青海問題上,也統一由劉賢權司令員指揮。」「(七)趙永夫隔離收審,張曉川王昭隔離反省,聽候處理。」

3月25日,中央決定下達,西寧市再度騷亂。造反分子對保守派強加暴力。3月28日,成立青海省軍事管制委員會籌備委員會,劉賢權任主任委員。[13]

4月6日,中央軍委再發布經毛澤東審閱修改後的《中央軍委命令》(即「軍委十條」):「(一)對群眾組織,無論革命的、或者被反動分子控制的,或者情況不清楚的,都不准開槍,只能進行政治工作」。

7月15日,軍方發布了結案報告:

在二·二三反革命事件中,把擁有十五萬餘人的八·一八紅衛戰鬥隊等革命群眾組織打成反革命,除打死打傷革命群眾三百四十七人外,逮捕革命群眾一萬三千四百一十四人。據不完全統計:被捆綁吊打的一萬七千二百九十三人,被搜身抄家的五千九百六十八人,集中勞動的四千二百七十九人。

青海省軍管會平反組

1967年7月15日[16]

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轉發總政治部《關於趙永夫同志所犯錯誤的結論和處理意見》的通知中稱:[17]「『二・二三事件』的後果是嚴重的,但考慮到趙永夫同志已隔離受審十年,對錯誤已有認識,同意給予趙永夫同志撤銷黨內外職務的處分,原級不動,按正師職予以安排」。

參考資料 編輯

  1. ^ 王秀明. 青海“赵永夫事件”亲历记. 中國知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7) (中文). 
  2. ^ 2.0 2.1 2.2 孫言誠. 青海二·二三事件. 《炎黃春秋》. [2019-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1) (中文). 
  3. ^ 3.0 3.1 第二十一章 青海军区开枪镇压革命群众惨案. 馬克思主義文庫. 《戚本禹回憶錄》. 2016年.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3) (中文). 
  4. ^ 4.0 4.1 卜偉華. 也谈青海“二·二三”事件. 《華夏文摘》. 2010-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3) (中文). 
  5. ^ 青海文革专辑2(“二二三”事件专辑) (PDF). 《昨天》. 2016-05-30.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3-23) (中文). 
  6. ^ 6.0 6.1 6.2 6.3 丁抒. 文革首次血案──青海「二·二三事件」 . 《華夏文摘》. 2003-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1) (中文). 
  7. ^ 7.0 7.1 喬晞華; James D. Wright. 文革群眾運動的 動員、分裂與滅亡 ——以社會運動學視角. 世界華語出版社. 2019-04-24 [2019-12-29]. ISBN 978-1-940266-57-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8) (中文). 
  8. ^ 姚湘成主編;中共青海地方組織志編纂委員會編. 中国共产党青海地方组织志. 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 1999.05: 277. ISBN 7-225-01674-1. 
  9. ^ 青海省檔案館編. 青海省档案馆指南. 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 2002.09: 681. ISBN 7-225-02182-6. 
  10. ^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中共青海省委黨史研究室 青海省檔案局:《中國共產黨青海省組織史資料》,1995年5月第一版,第533頁。
  11. ^ 11.0 11.1 安紹傑主編:《劉賢權將軍》,中國文聯出版社,1999年版。
  12. ^ 中央军委八条命令. 
  13. ^ 13.0 13.1 中共中央組織部等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第6卷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5-1976.10.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406. ISBN 7-80136-318-3. 
  14. ^ 14.0 14.1 孫正荃. 一个省报记者的生命档案 (PDF). [2017-12-26].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1-02-20). 
  15. ^ 冼恆漢. 风雨八十载. 
  16. ^ 二二三反革命事件的结案报告 (新聞稿). 青海省革命委員會. 
  17. ^ 中共中央文件 中發【1978】50號,中共中央辦公廳1978年8月18日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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