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佖
顧佖(?—?),四川成都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曾任江西豐城縣知縣,頗有政聲。正德十六年,因從王守仁討伐朱宸濠有功,陞南京大理寺丞[1][2]。嘉靖五年(1526年)陞大理寺右少卿[3]。次年因李福達案牽連革職[4]。
參考
編輯- ^ 見明·李賢等《明一統志》卷四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九》:正德十六年十二月丙午 吏部奏上江西平逆濠有功知縣顧泌等歷官年資。得旨:顧佖升南京大理寺寺丞,馬津監察御史,各賜銀幣。郎中丁貴、楊最、方楷、汪文盛,加俸一級。知縣王冕部下擒獲逆濠雖因事革職仍查取升用。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嘉靖五年十一月戊子 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顧佖為大理寺右少卿。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嘉靖六年九月壬午 先是徐溝縣民薛良訐告張寅系妖賊李福達變易姓名山西巡撫都御史江潮巡按御史馬錄等鉤摭其事按以謀反重罪妻子緣坐獄成……原問官布政李璋,按察使李玨,僉事張綸,都指揮馬豸並大理寺少卿徐文華,阿附巡按,殺人媚人,俱發戍極邊,遇赦不宥。給事中劉琦,御史程啟充、盧瓊挾私彈劾,亦發邊衛。給事中王科、秦佑、沈漢、程輅扶同妄奏,並左都御史聶賢俱為民。刑部尚書顏頤壽,侍郎劉玉、王啟,都御史江潮、劉文莊,大理寺卿湯沐,少卿顧佖、汪淵,畏避言官,推勘不實,太僕寺卿汪玄錫,光祿寺卿餘才,逞忿橫議,吏部侍郎孟春,工部侍郎閔楷,都御史張仲賢,交通私札,各革職閒住。其出差未至如都御史張潤御史任淳,逮捕未至如給事中常泰,郎中劉仕,行提未至如給事中張逵,御史高世魁、姚鳴鳳、張英,評事杜鸞,郎中司馬相,俱候至京定擬。風聞失實南道御史潘壯、戚雄下南京法司。失亡案牘副使周宣,給驛送囚副使王昂,指引証佐知州杜蕙、胡偉,鎮撫鮑玉,下各該巡按御史勘問。寺丞毛伯溫命差官代還馬錄以故入人死罪未決擬徒 上以所擬為輕令再擬以請獨巡撫畢昭以嘗歸罪薛良與張寅父子俱免罪還職役 上處分畢因命都察院刊布詔條使中外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