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 (貨幣單位)
貨幣計量單位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09年5月14日) |
馬克(mark)是歐洲古時的貨幣計量單位,等於拜占庭的蘇德(「盾」)、不列顛的先令。
馬克 (貨幣單位) | |
---|---|
Mark | |
使用地區 | |
使用地 | Various |
貨幣單位 |
最初相當於8金衡盎司(249克)純白銀,並成為一種古代貨幣,曾通用於古代的西歐地區,包括英國(英格蘭馬克在征服者威廉用歐制時引入。)。1192年英國國王獅心王理查在德意志被俘後,就是向神聖羅馬帝國支付了15萬馬克贖金後才被釋放。隨着時間演變,馬克的重量在各個地區發生變化,其中一些代表地區的馬克折合為現代重量單位換算如下:
- 科隆馬克(漢薩同盟):233.856克
- 維也納馬克:280.66克
- 紐倫堡馬克:237.52克
- 埃爾富特馬克:235.40克
- 普魯士馬克:233.85克
- 塔馬克: 233.275克
- 克拉科夫馬克:197.98克
- 維爾茨堡馬克:238.62克
- 巴黎馬克:244.753克
- 巴黎金衡馬克:277.75克
- 荷蘭馬克:246.06克
- 葡萄牙馬克:229.50克
- 西班牙馬克:230.348克
1860年4月4日,俄國境內自治的芬蘭大公國宣布以馬克和便士作為自己的貨幣。1871年12月4日德國採用金本位,以馬克為主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