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后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的配偶称谓

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後馬來語Raja Permaisuri Agong),1957年馬來亞獨立至1963年馬來西亞聯邦成立期間稱為馬來亞最高元首後,1963年以來稱為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後。是馬來西亞選舉君主立憲最高元首的法定配偶,她與最高元首一樣被尊稱為「陛下」。目前現任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後為來自柔佛州拉惹查麗蘇菲亞

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後
Raja Permaisuri Agong Malaysia
現任
拉惹查麗蘇菲亞
柔佛州蘇丹后)

自2024年1月31日
尊稱陛下
官邸吉隆坡國家皇宮
任命者馬來統治者會議
任期根據丈夫任期與婚姻情況而定
首任端姑古夏
設立1957年8月31日 (1957-08-31)(馬來亞)
1963年9月16日 (1963-09-16)(馬來西亞)
網站www.malaysianmonarchy.org.my

稱謂與地位 編輯

馬來文「permaisuri」一詞是源自於泰米爾文的「மேஸ்வரி」以及梵語परमेश्वरी」,擁有「至尊女士」的含義。最高元首後的完整馬來文尊稱是「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Seri Paduka Baginda Raja Permaisuri Agong」。在英文語境除了直接引用最高元首後的頭銜外,常見的譯名為「Her Majesty the Queen」,中文則是「最高元首後陛下」。

馬來西亞排名名單中,最高元首後的地位僅次於最高元首,在聯邦內所有人之上。[1]

最高元首後的職務 編輯

馬來西亞奉行選舉君主立憲制最高元首的遴選制度是在當今主權國家中較少見的一種制度,最高元首必須是由馬來統治者會議在9個州屬的世襲統治者中遴選產生,會議在參考各統治者的年齡和資歷後,通過選舉選出一位資歷最高的統治者擔任最高元首。當某位統治者被選為最高元首時,他的配偶(僅限蘇丹后、嚴端后和拉惹后)也將自動成為最高元首後。最高元首後每五年會因最高元首的選舉而更換。[2]

像許多最高元首的配偶一樣,《馬來西亞聯邦憲法》中並沒有條文規定最高元首後的職權。但她通常會陪同最高元首一同參加正式活動和進行國事訪問,並接待來自他國的國家元首及其配偶。《馬來西亞聯邦憲法》第34條文中也規定最高元首後不能任職、從事任何報酬工作或在任何商業企業任職。不過,最高元首後在法律上有權享受最高元首的年度撥款。[3]

歷任最高元首後 編輯

順序 肖像 名稱 生卒日期 在位日期 原州屬 最高元首

馬來亞最高元首後(1957-1963) 編輯

1   端姑古夏 1911年5月16日-1999年2月2日 1957年8月31日-1960年4月1日   森美蘭 端姑阿都·拉曼
2   拉惹遮瑪 1900年-1973年4月8日 1960年4月14日-1960年9月1日   雪蘭莪 蘇丹希沙慕丁沙
3   東姑布麗雅 1924年3月28日-2008年11月28日 1960年9月21日-1965年9月20日   玻璃市 端姑賽布特拉

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後(1963-) 編輯

3   東姑布麗雅 1924年3月28日-2008年11月28日 1960年9月21日-1965年9月20日   玻璃市 端姑賽布特拉
4   東姑英丹扎哈拉 1928年4月13日-2015年1月24日 1965年9月21日-1970年9月20日   登嘉樓 端姑依斯邁·納西魯丁沙
5   端姑峇希雅 1930年8月24日-2003年8月26日 1970年9月21日-1975年9月20日   吉打 蘇丹端姑阿都哈林
6   東姑再納布二世 1917年8月7日-1993年1月10日 1975年9月21日-1979年3月29日   吉蘭丹 端姑雅亞·柏特拉
7   東姑阿夫占 1935年12月4日-1988年6月29日 1979年3月29日-1984年4月25日   彭亨 蘇丹阿末沙
8   東姑查娜麗雅 1940年7月5日-2019年3月17日 1984年4月26日-1989年4月25日   柔佛 蘇丹馬末·依斯干達
9   端姑拜潤 1932年11月7日- 1989年4月26日-1994年4月25日   霹靂 蘇丹阿茲蘭沙
10   端姑娜吉哈 1923年9月1日-2023年9月8日 1994年4月26日-1999年4月25日   森美蘭 端姑查化
11   端姑西蒂艾莎 1971年11月18日- 1999年4月26日-2001年11月21日   雪蘭莪 蘇丹沙拉胡汀·阿都阿茲沙
12   端姑法茲雅 1946年6月6日- 2001年12月13日-2006年12月12日   玻璃市 端姑賽西拉祖丁
13   蘇丹後諾查希拉 1973年12月7日- 2006年12月13日-2011年12月12日   登嘉樓 端姑米占·再納·阿比丁
14   蘇丹後哈米娜 1953年7月15日- 2011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2日   吉打 蘇丹端姑阿都哈林1
15
出缺
  吉蘭丹 蘇丹莫哈末五世2
16   東姑阿茲莎阿米娜 1960年8月5日- 2019年1月31日-2024年1月30日   彭亨 蘇丹阿都拉
17   拉惹查麗蘇菲亞 1959年8月14日- 2024年1月31日-   柔佛 蘇丹依布拉欣·依斯邁
1.^ 端姑阿都哈林是第一個兩次出任最高元首的蘇丹,蘇丹後哈米娜是他的第二個妻子,於1975年結婚[4]
2.^ 蘇丹莫哈末五世就任時尚未冊封妻子諾蒂安娜為吉蘭丹蘇丹後,故她無法出任最高元首後[5]

在世的前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後 編輯

姓名 州屬 任期 出生日期 備註
端姑拜潤   霹靂 1989年-1994年 1932年11月7日(91歲) 第九任最高元首後暨前霹靂蘇丹後
端姑西蒂艾莎   雪蘭莪 1999年-2001年 1971年11月18日(52歲) 第十一任最高元首後暨前雪蘭莪蘇丹後
端姑法茲雅   玻璃市 2001年-2006年 1946年6月6日(77歲) 第十二任最高元首後暨玻璃市拉惹後
蘇丹後諾查希拉   登嘉樓 2006年-2011年 1973年12月7日(50歲) 第十三任最高元首後暨登嘉樓蘇丹後
蘇丹後哈米娜   吉打 2011年-2016年 1953年7月15日(70歲) 第十四任最高元首後暨前吉打蘇丹後
東姑阿茲莎阿米娜   彭亨 2019年-2024年 1960年8月5日(63歲) 第十六任最高元首後暨彭亨蘇丹後

最近一位駕崩的是第十任最高元首後暨前森美蘭嚴端後端姑娜吉哈,她於2023年9月8日駕崩。

「第一夫人」 編輯

在馬來西亞,「第一夫人」普遍被認為是馬來西亞首相夫人,然唯一被正式稱為「第一夫人」者僅有第六任首相納吉·阿都拉薩的夫人羅斯瑪·曼梳因其創辦「第一夫人俱樂部」而開始,並引用到之前的首相夫人身上[原創研究?]。但有關第一夫人的稱呼仍有爭論,因依據聯邦憲法,最高元首的配偶-最高元首後的地位僅次於最高元首,位在首相與首相夫人之前,因此,大部分人認為最高元首後才是馬來西亞真正的第一夫人。[6][7]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Malaysian order of precedence: Latest News & Videos, Photos about Malaysian order of precedence - The Economic Times. The Economic Times. [2018-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1). 
  2. ^ User, Super. Pejabat Penyimpan Mohor Besar Raja-Raja - Senarai Raja Permaisuri Agong. www.majlisraja-raja.gov.my. [2018-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7). 
  3. ^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PDF).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 Official Portal. [2018-05-31].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10-10) (英語). 
  4. ^ Bernama. Kedah Sultan To Be Next King, For The Second Time. 14 October 2011 [14 October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5. ^ Che Puan Nur Diana Petra styled Sultanah of Kelantan. The Star. 3 August 2022 [9 May 2023]. 
  6. ^ First Lady: To be or not to be. 當今大馬. [201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7) (英語). 
  7. ^ Razak, Aidila. Najib: 'First Lady' not higher than the queen. 當今大馬. [201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4)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