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主權運動
魁北克主權運動(法語:Mouvement souverainiste du Québec,英語:Quebec sovereignty movement)指的是追求加拿大魁北克省實現獨立建國或擁有更多自治權的政治運動。魁北克在歷史上曾是法國殖民地,現在其民眾亦大多講法語,這與說英語的加拿大其他地區有顯著的不同。該次運動自1960年代開始逐漸出現的獨立運動,除了導致暴力衝突,並二度引發了加拿大憲法的危機,經過最高法院的判決,並頒布清晰法案後政府才控制住了魁獨勢力。
歷史背景
編輯1960年,魁北克爆發寂靜革命,魁北克省政府開始從教會手中接管教育體系,而當地的法裔居民對自己的身份認同也從法裔加拿大人變成魁北克人,認為自己既不屬於法國也不屬於加拿大,而是應該成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自此魁北克獨立逐步成為魁北克政壇的主流聲音。
1967年6月,時任法國總統夏爾·戴高樂在蒙特利爾世博會期間訪問加拿大,但他在蒙特利爾市政廳出乎意料的發表了魁北克自由萬歲(Vive le Québec Libre)的演講,激起了法裔居民對自己文化和語言的自豪感,雖然加方表達不滿,魁北克獨立運動開始成為魁北克的主流民意。但此次演講導致法加關係陷入低谷,而戴高樂也因此提前結束訪問加拿大的行程返回巴黎,他本人也被加拿大政府列為不受歡迎人士。此後法國政府經常庇護魁北克獨立人士,而直到2008年時任法國總統尼古拉·薩科齊才公開宣布法國政府不再支持魁北克獨立[1]。
企圖獨立
編輯1970年,魁北克人黨成立並開始參加魁北克省議會競選,並於1976年成為省議會的絕對多數黨,該黨執政後通過了極具爭議性的魁北克省101法案,該法案規定法語為魁北克省唯一的官方語言,並且該法案限制英語在魁北克省的使用,至今該法案仍然有效,很多在魁北克生活的英裔人士認為這是對魁北克人黨迫使英語人口離開魁北克省的手段。
同樣是在1970年,魁北克省爆發十月危機,魁北克解放陣線在當年10月5日綁架了魁北克省勞工部長皮埃爾·拉波特和英國駐蒙特利爾貿易代表詹姆斯·克羅斯,但由於時任加拿大總理皮埃爾·特魯多的強硬態度並宣布魁北克省戒嚴,最終該事件以拉波特被殺而克羅斯被釋放而解決,幾名綁架者也被加拿大政府允許離境前往古巴,而行動失敗使得用暴力手段追求魁北克獨立的團體也失去支持,通過和平方式讓魁北克獨立成為主流民意。
1980年,魁北克舉行獨立公投,結果獨立被否決。1995年10月30日,魁北克再次舉行獨立公投,結果反對獨立一派僅以50.6%的得票險勝獨立派。兩次都是魁北克提出的,並且差一點導致國家分裂的危害,加方開始針對法理問題做出處置。
1996年9月30日,狄安遞交三個問題給加拿大最高法院,以釐清最高法院對魁獨案裁決的憲法爭議:
- 以加拿大憲法為本,魁北克國民大會,立法機關或政府是否有權單方面的在法理上脫離加拿大?
- 國際法是否賦予魁北克的國民大會,立法機關或政府可以有權單方面進行魁北克脫離加拿大的行為?關於此,在國際法上是否賦予魁北克的國民大會,立法機關或政府自決權力以法理上單方面的從加拿大獨立?
- 魁北克的國民大會,立法機關或政府法理上獨立的權力在民主與國際法衝突的情況下,在加拿大何者應優先考量?
1998年,最高法院的結論是依據國際法與加拿大法律來說魁北克沒有權力單方面獨立。然而,如果魁北克人表達出清楚的獨立意願,加拿大政府必須與魁北克省政府進行協商。這確認了加拿大國會有權確認是否公民投票的議題是否足夠明確以啟動這樣的協商,亦確保了加拿大憲法的效力,除非脫離聯邦的相關條文被參與的全部政黨同意,這些條文將必須尊重在憲法描述的民主原則、少數與個體權力。[2]
出於地方利益與國家統一的考量,魁北克政府與加拿大政府都公開陳述他們非常滿意最高法院的觀點,加拿大確保了魁北克在公民投票選擇獨立結果為明顯的多數時,不能既而法理上自行從加拿大獨立,而需要加拿大國會的認定才有可能,魁北克滿意的則是加拿大政府將對魁北克進入獨立的協商負有「政治義務」,有助於在聯邦分配利益中討價還價。
阻止法理魁獨的《清晰法案》
編輯最高法院判決不能單方面獨立後,維護加拿大統一的立法程序即開始。清晰法案(C-20草案)於1999年12月13日在下議院第一次被提出討論。在2000年3月15日被下議院通過,在6月29日最終版本由上議院通過[3],至此魁北克獨立的危機得到控制。
清晰法案乃是針對1995年魁北克公民投票與該省推動中的魁北克獨立運動的回應。在1996年,改革黨下議院議員史蒂芬·哈珀提出了一個相似但寬鬆的個人動議,魁北克臨時動議(執行中的名稱為C-341草案),此法案為清晰法案的前身,但最後並未被通過[4]。
自然的,清晰法案的內容依據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魁北克脫離案的裁決作為參考,在讓·克雷蒂安領導聯邦政府任內通過。加拿大在思想上也在壓制單方面魁獨,史蒂芬·哈珀在出任總理後提出「英語:Québécois form a nation within a united Canada」,定性魁北克人為統一的加拿大中之一民族。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法国总统萨科齐表示法国不再支持魁北克独立. 中國新聞網. 2008-10-20 [2019-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 ^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Reference re Secession of Quebec.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1998-08-20 [2006-1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2-29).
- ^ Clarity Act. Government of Canada Privy Council Office. [2009-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6-16).
- ^ Stephen Harper. Quebec Contingency Act (PDF). The House of Commons of Canada. 1996-10-30 [2009-03-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0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