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櫸(1548年—?),字思直,號蒼嶽,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黃櫸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貫江西撫州府金谿縣
字號字思直
出生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四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吳氏、張氏,継娶鄧氏
出身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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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六十九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名,登三甲第二百三十二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九年養病。十一年授績溪知縣,十三年降職為福建布政司知事,十五年升漳平知縣,二十一年改任教授,本年補保定府學教授,二十四年補太原府學教授,二十七年升寧波府通判,二十九年升本府同知,三十三年升南京刑部郎中,三十五年考察去職[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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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黃廷制;祖父黃時正,曾任引禮舍人;父黃瀚。嫡母劉氏;嫡母于氏;生母劉氏。慈侍下。兄黃極。弟黃榛(貢士)、黃章慶(貢士)[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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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許弘綱
明朝績溪縣知縣
1583年-1585年
繼任:
吳維魁
前任:
吳中英
明朝漳平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紀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