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國器(?—?),字慶明河南睢州(今睢縣)人。

黎國器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 河南睢州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慶明
出生 生年未詳
逝世 卒年未詳
親屬 黎國俊
出身
  • 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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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丙辰科進士[1]。初授歷城縣知縣,擢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任湖廣襄陽府知府。崇禎元年二月,陞為山西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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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官銜
前任:
張翼明
明朝歷城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繼任:
吳阿衡
前任:
儲顯祚
明朝襄陽府知府
天啓六年-崇禎元年
繼任:
於發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