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光乂(?—?),原名是光乂,曾被文獻誤以為齊光義以及是光又唐朝官員。

是光乂是開元年間的郴州博士。開元二十二年(734年)一月,當時擔任秘書省正字的是光乂把《十九部書語類》這本書交給朝廷,唐玄宗於是任命是光乂為集賢院修撰。天寶五載(746年)擔任宣城郡司馬,參與編輯《刪定禮記月令表》[1]。天寶年間皇帝又賜其姓齊,於是是光乂改為齊光乂。此時是光乂正擔任秘書少監。天寶末年又擔任宣城郡長史。乾元初年擔任集賢院學士。齊光乂與李白有交情。他的作品有《安陵縣石記》,作於開元十五年(727年);《陳公神廟碑》一文,作於乾元三年(760年)二月。齊光乂創作的一首詩被《全唐詩補編·續拾》收錄[2][3][4]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李白大辭典》 郁賢皓主編 南寧:廣西教育出版社 1995 第194頁
  2. ^ 《全唐詩大辭典》 張忠綱主編 北京:語文出版社 2000 第83頁
  3. ^ 《全唐文作者小傳辨證》 王輝斌著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19 第462頁
  4. ^ 《全唐文作者小傳辨證》 王輝斌著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19 第1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