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重建營運後移轉模式(英語:Reconstruction–Operation–Transfer縮寫ROT),中國大陸稱為改造-運營-移交模式,港澳稱為重建-營運-轉移模式,是一種對建築建設與營運的方式。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政府舊建築物,予以擴建、整建、重建後並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1][2]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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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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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部〉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BOT、BOO、ROT、OT案區別. 自由時報. 2009-05-12 [2016-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9). 
  2. ^ 运用ROT模式改造水电站. 中國三峽建設. 200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