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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XComhghall在話題快速刪除,2021-11-07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快速刪除,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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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爲應(○)保留。據 WP: G11,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乳透社條目短小,卻有多個可靠來源,如 RFA、VOA、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完全符合維百關注度指引之標準,與其他方針、指引的要求。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11月7日 (日) 03:5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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