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徐少龍

由2001:B030:A809:304:B53A:AEE5:2ACD:A764在話題開始懷疑維基百科的真實性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年前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台灣專題 (獲評丙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台灣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台灣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傳記專題 (獲評丙級低重要度
這個條目屬於傳記專題的一部分,用於整理和撰寫維基百科中的人物條目。歡迎任何感興趣的參與者加入這個專題參與討論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政治專題 (獲評丙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政治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政治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犯罪專題 (獲評丙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犯罪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犯罪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開始懷疑維基百科的真實性

編輯

這樣的內容未經證實上傳, 危機百科 危機四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01:B030:A809:304:B53A:AEE5:2ACD:A764對話)於2020年11月4日 (三) 01:15 (UTC)加入。回覆

此篇內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編輯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1] 檢察官是主導犯罪偵查的重要角色,在刑事偵查階段,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保障犯罪嫌疑人和相關人的權益,使國家正確有效行使刑罰權等功能,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工作,不得公開。不得公開的事項,包含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自白、偵查的方法與計畫(逮補、羈押、搜索事項等)、偵查的相關證據(卷宗、筆錄、錄音帶等)以及相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證人等個人資料都是保護的對象。[2],本頁面部分內容明顯違反上述台灣地區法律規範。

建議刪除此條目

編輯

此案尚在偵查中,看似有許多疑點尚未釐清,wiki上確見有心人士大肆亂改將所有正面新聞不是刪除就是改為負面,企圖影響社會輿論,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請管理員秉公處理,將此條目刪除,待真相釐清後再真實呈現所有正反相關訊息,莫讓wiki成為有心人士操弄之工具。[3][4]

  1. ^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2. ^ 誰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違反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法律百科. 
  3. ^ 王百威. 少龍最新/律師出面捍衛 批檢方先入為主 違反程序正義. ETtoday新聞雲. 
  4. ^ 王鵬舉. 少龍最新1/ 律師出面捍衛 批高檢署違偵查不公開. Hinet生活誌. 
返回 "徐少龍"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