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處理的問題
- 建立分批次名單(確定省級名單頁面給出的列表沒有遺漏)
- 更新總名單(通常為分地級市列出的模板)
- 更新分市名單
- 更新文物保護單位項目條目(正文、Infobox、導航模板、分類)
- 在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標註出升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項目
- 在省級名單注出已升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項目
- 在省級名單注出後來被調整的項目(例如被毀、改為館藏文物、歸併、撤銷等)
- 部分項目的名稱可能與現存條目名稱不符,需建立重定向(或移動)
- 在分批名單或分地市名單中加入圖片
- 工作量較大。優先實現完整收錄(有完整的各批次名單或總名單),並且標註出升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項目。分地市名單、地市導航模板可暫緩。如果全做完了沒事幹,可以把各省宣布撤銷的早期名單寫一寫。
- 分省情況
- 北京市
- 天津市第四批[1]
- 河北省 無編號,不知道全否
- 河北省第六批[2],分批整理前幾批,補充編號。
- 山西省第五批(省級地市列表已更新,待處理縣市級升格問題)
- 內蒙古第五批。第一批缺。2-3批未整合入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頁面
- 遼寧省:總表缺第二、三批,一批缺編號;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吉林省:總表1-6批無編號,可能不缺;第七批未更新;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黑龍江:正在製作分批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上海市
- 江蘇省
- 浙江省:可能缺第一批;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安徽省:似不缺;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福建省:第九批不全;總表即分批列表之和;無分地市列表;有地市導航模板
- 江西省:總表無編號,可能不全;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山東省:可能未更新四、五批([3]);無分批次列表;有地市列表和導航模板
- 河南省:總表含分批次表,似乎不缺;可能未標註升級國保;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湖北省:總表第六批似乎不全,1-2批無編號;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湖南省:第十批未更新,總表無前四批項目;七至九批有分批次列表且位於總表內,其餘批次無分批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廣東省:似乎不缺,分批次表在總表中;部分項目缺少年代信息;部分項目可能未標註升級國保;有地市列表和導航模板
- 廣西:第七批未更新,1、3、5批缺;總表即二、四、六分批表,其餘批次缺;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海南省:總表未更新第3、4批;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重慶市
- 四川 分地市,可能缺編號
- 貴州 1-2無編號
- 雲南省 4-5無編號
- 西藏第六批 2013-12,自治區政府居然沒有公開名單? 1無編號 2、3缺
- 陝西省:無任何編號,不知是否完整;2018公布第七批;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甘肅省;無任何編號,不知是否完整;2012公布第七批;2017公布第八批;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青海省:似乎不缺項,部分項目有批次無編號;2019公布第十批[4];( 9批8批);無分批次列表;無分地市列表;無地市導航模板
- 寧夏回族自治區:有地市列表和導航模板,舊項似乎完整;2019第五批;無分批次列表
- 新疆第七批([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未更新)
早期名單可參看
- 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編.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匯編. 北京:文物出版社, 1958.02(部分省份已宣布1958年前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作廢)
- 國家文物局編. 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此書收錄截至2007年9月30日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製作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主要參考資料:
- 國家文物局《中國文物保護單位名錄》(三卷本)。資料較陳舊,收錄2004年底之前公布的項目。此資料沒有明確標明公布文物保護單位的行政區(對於資料中列出的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一般不能直接知道是地級市(自治州、盟)公布還是縣(市轄區、旗)公布的,只能通過推測、參考其它資料解決)。資料也沒有給出文物保護單位的地址。
- 地方政府網站。可以查詢到較近幾年公布的批次。(缺點是地方政府的網站大多不靠譜,每幾年莫名其妙改版一次,舊資料全丟掉)
- 地方文物局網站。部分附有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 地方志。文物章節有時會給出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名單。
- 北大法寶等法律法規數據庫。收錄有近年各地公布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政府文件。
- 《中國文物地圖集》。沒有名單,但是會給出古蹟的保護級別。
- 新聞媒體。偶爾會介紹一下哪些古蹟入選了市縣級名單。
資料缺乏,非常散碎。即便把上面各種都查一遍,最後可能也集不齊某一個市縣的名單。
利用政府資料中的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創建文物保護單位條目(及列表)。
利用地方志、政府網站資料,擴充小條目。
除去市、縣地方志以外,省級行政區的方志里通常有一卷為文物,收錄較廣,可資參考。各種問題可參考王巍《中國考古學大辭典》(有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