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DreamLiner/2016年/Q2
天天,你欺騙了我的感情
編輯嗚嗚嗚嗚嗚嗚嗚嗚--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12:00 (UTC)
- 不許賣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4日 (一) 12:35 (UTC)
- Miao233認為自己感情受到了傷害,建議閣下考慮去和他交流下,不要讓他一直誤會。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8:36 (UTC)
繼續討論
編輯請問下星期何時有空?--Ws227(留言) 2016年4月8日 (五) 20:37 (UTC)
- 之前有發過電郵給你,但沒回應,請問收到嗎?--Ws227(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5:19 (UTC)
客棧/其他被加入了什麼東西
編輯有版本被隱藏了,你有向誰查證是什麼內容被隱藏了嗎?--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5:41 (UTC)
- 復:@Jasonzhuocn:,感謝提醒。解封查閱歷史時沒有意識到,已暫時恢復封禁。--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6:21 (UTC)
- 現在知道內容了。如果只有姓的話,Wang字是王大家都看得出來,不應該認為追跡未來洩漏了隱私,這件事情我認為范做得不妥。但是追跡未來用了同姓的歷史人物名字罵人,違反NPA方針,所以我還是把他封回去了。--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20:32 (UTC)
contribs裡面有幾個版本被oversight了,你是在oversight之前看過那些內容裡面沒有任何相關內容嗎?如果確實沒有,建議聯繫oversighter檢查後處理;若並非如此,請不要因當前看不到而解除原oversighter執行的封禁。Liangent(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5:45 (UTC)
- 復:@Liangent:,感謝提醒。解封查閱歷史時沒有意識到,已暫時恢復封禁。--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6:21 (UTC)
- 這些惡搞編輯不需要oversight。--Lanwi1(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13:40 (UTC)
解任通知
編輯{{subst:PAGENAME}},您好。閣下現被提請解任。
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方針,您的解任提案將會經過三部份,首先會有聯署時期,如果七天之內有七個合資格用戶聯署,您就會有五天時間進行答辯,並於答辯期結束之後投票,如果總投票人多於25人而且支持罷免的人數多於一半,您將被解任。
您可以於以下頁面看到你的提案:[[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ubst:PAGENAME}}{{subst:#if:|/{{{1}}}}}]]錯誤:解任提案未建立,請先建立提案頁,之後再通知。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作出的貢獻!--~~~~
解任通知無效,因為沒有符合效力的解任案存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8:34 (UTC)
對不起
編輯最近實在太忙了,剛剛才回了電郵,很對不起。至於skype討論,我要看看下星期的時間安排再約--Ws227(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19:10 (UTC)
notice
編輯與我解釋一下這筆編輯是怎麼回事。--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09 (UTC)
- @Antigng:留意一下編輯摘要和時間戳,早已回退。--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13 (UTC)
- 「條目」指主名字空間的頁面。回退就好。--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14 (UTC)
- @Antigng:不盡然,如果這張圖片是上傳的到Commons,機器人就未必會標記。--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21 (UTC)
- 上傳到commons就需要在那邊提速刪(明顯侵權)。commons不允許合理使用,只允許自由版權的文件。本地允許合理使用,但是根據合理使用守則,合理使用文件只能在主名字空間內使用。--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24 (UTC)
- @Antigng:我講的是機器人標記,你跟我講Commons政策,根本兩件事。--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29 (UTC)
- bot不標記就需要巡查員手動標記啊。--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0 (UTC)
- @Antigng:我講的是機器人標記,你跟我講Commons政策,根本兩件事。--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29 (UTC)
- 上傳到commons就需要在那邊提速刪(明顯侵權)。commons不允許合理使用,只允許自由版權的文件。本地允許合理使用,但是根據合理使用守則,合理使用文件只能在主名字空間內使用。--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24 (UTC)
- @Antigng:不盡然,如果這張圖片是上傳的到Commons,機器人就未必會標記。--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21 (UTC)
- 「條目」指主名字空間的頁面。回退就好。--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14 (UTC)
- 兩位不要爭了,我已經上傳到百度雲盤,刪掉就刪掉吧。另外,我覺得天天沒做錯啊,已經有刪除討論,為何還加個速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4 (UTC)
- 如果是afd的原因移除模板我可以理解,但是聲稱「已有條目/頁面引用」則是完全不理解WP:F6/WP:NONFREE啊。--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7 (UTC)
- @蘇州宇文宙武:兩種刪除,兩種方針。@Antigng:如果是沒有頁面使用,那只能Nomination,而speedy deletion是直接升等為candidate。--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9 (UTC)
- 如果沒有條目使用,掛上f6以後{{csd}}會有5天的緩衝期,屆時文件才會歸入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所以不存在「直接升等為candidate」,以至於錯刪、誤刪的情況。--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2 (UTC)
- @蘇州宇文宙武:兩種刪除,兩種方針。@Antigng:如果是沒有頁面使用,那只能Nomination,而speedy deletion是直接升等為candidate。--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9 (UTC)
- 如果是afd的原因移除模板我可以理解,但是聲稱「已有條目/頁面引用」則是完全不理解WP:F6/WP:NONFREE啊。--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7 (UTC)
- @Antigng:完了,我們根本沒在講同一件事,我一直講的是Commons,本地的刪除政策我何必用英文。--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5 (UTC)
- 原來如此。我們把所涉的圖片分為四類:
- 自由版權,有條目使用
- 自由版權,無條目使用
- 非自由版權,無條目使用
- 非自由版權,有條目使用
在commons上面,上傳3和4都屬於明顯侵權,需要速刪。上傳1沒問題,上傳2要看情況,如果文件不符合commons:commons:Scope需要透過commons:commons:DR提刪。--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1 (UTC)
- @Antigng:我相信這些Commons的刪除條例的基本框架,大家應該都清楚。Scope的情況也遇到過幾次。我的意思是:如果Commmons上的文件,就算沒有被條目使用,但是被其他空間的頁面使用了,機器人是不會動手的。手動提刪也只能Nomination。我一開始就這個意思,清楚吧?--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9 (UTC)
- 所以你的問題是為什麼中文維基百科上面的某些文件一旦不被主名字空間使用就會被F6,而commons上面沒有事情嗎?--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7:01 (UTC)
- @Antigng:我是在告訴你說,無條目使用在本地和Commmons上,bot標記是兩種情況。那是針對你提刪後jimmy-bot的標記說的。結果你跟我提本地和Commons版權的區別,所以我說「我講的是機器人標記,你跟我講Commons政策,根本兩件事」。--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7:08 (UTC)
- 我是在想辦法告訴你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如果你已經知道了最好。--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7:10 (UTC)
Re
編輯請您回應我的發言。--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04:44 (UTC)
海軍
編輯所添加內容,移自中國人民解放軍條目。你要刪,隨你。Ycq2014(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02:11 (UTC)
- @Ycq2014:原文內容抄襲自國務院新聞辦發布發布的《2008年中國的國防》,無論你添加在哪個條目都是侵權。--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02:23 (UTC)
- @DreamLiner:我在精簡中國人民解放軍條目。所謂的侵權內容不是我添加的,我只是將這部分內容移動了地方。你刪了,我不介意。Ycq2014(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02:26 (UTC)
- @Ycq2014:那說明原本的條目就存在一定的侵權問題,需要清理。--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02:31 (UTC)
- 維基百科中存在侵權問題的條目其實很多Ycq2014(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02:49 (UTC)
- @Ycq2014:那說明原本的條目就存在一定的侵權問題,需要清理。--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02:31 (UTC)
- @DreamLiner:我在精簡中國人民解放軍條目。所謂的侵權內容不是我添加的,我只是將這部分內容移動了地方。你刪了,我不介意。Ycq2014(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02:26 (UTC)
今天可以談嗎?
編輯終於忙完了,現在有空,請問方便開skype談嗎?--Ws227(留言) 2016年4月26日 (二) 15:58 (UTC)
Re: 關於封禁個案
編輯看Bluedeck總結的吧,在VIP頁面繼續鼓吹「操作者」和擦邊球的那一套理論。不回應的話無證據指控其他維基人還需要處理呢。--Jimmy Xu 論 2016年5月15日 (日) 19:46 (UTC)
何謂 "破壞性編輯" 維基百科的 中立與公正性 何在?
編輯請問我提供朱韜樞的"中立"文件與來源, 你憑啥認定那是 破壞性的編輯? 難道只能說朱韜樞的美言, 他有多好多好 才是歸屬於 非破壞性的編輯, 請你提出具體的維基政策條例 我準備要上告維基更高的管理階層 說你們任意刪除也禁止用戶 提供公正的言論與資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RYLHAO(對話|貢獻)加入。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管理員星章 | |
謝謝您的謹慎處置,我會儘量避免再和Bluedeck這個賬戶發生爭執。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13:17 (UTC) |
重定向
編輯刪重定向的時候記得檢查鏈入頁面。--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1:14 (UTC)
一隻小貓送給您!
編輯good job
40252869
編輯該用戶顯然熟知相關方針指引,請閱讀封禁方針 § 教育用戶。另請參見相關差異。--Jimmy Xu 論 2016年5月24日 (二) 08:19 (UTC)
- 用戶承諾後解封並無不妥,但僅憑未有警告遠不能成為封禁無效的前提,敬希垂注。--Jimmy Xu 論 2016年5月24日 (二) 14:34 (UTC)
翻譯質素問題
編輯samkam 2016年5月25日 (三) 05:20 (UTC)Samkam0809 你好,我翻譯的文章沒有翻錯,只是在專有名詞有利用翻譯軟件. 請問我如何破壞WIKIPEDIA?
- @Samkam0809:且不說翻譯本身的問題,你現在這條留言就有諸多存在問題的地方:
- 標點符號不是中文標點。
- Wikipedia大小寫錯誤。
- 簽名位置不對。(和條目無關,上綱上線的話屬於「不當簽名」破壞。)
- 綜上三點,我建議你先讀讀格式手冊,再來談寫中文,最後談翻譯質量。
- 至於粗劣在哪裡,「但
美國 不 現在能使用的 ……大觀黴素 是 從 細菌 壯觀鏈黴菌 製成 」,這一望便知是機器 得到的東西 。你當時是把這些東西放進主空間,當然要被幹掉。說實話,我建議你們用 ContentTranslation 的時候不要用機器模式,用複製原文功能自己一句話一句話翻譯替換掉。 - 破壞警告的話,這是因為按照WP:UTM所寫,最終一級投放粗劣機械翻譯使用vand模板。--Artoria2e5 更改·工具 2016年5月25日 (三) 05:35 (UTC)
修訂版本刪除請求
編輯…在修訂版本刪除請求頁面中為什麼對雲os條目的40269590的刪除請求楆示為已完成,但該修訂版本尚未被刪除?——C933103(留言) 2016年5月27日 (五) 21:45 (UTC)
先感謝你參與處理張如城條目,雖然你已鎖定新用戶不能編輯,但是疑似其本人或其相關公司人員轉用兩年前創立該條目的帳戶再作出使用自我吹捧字眼的編輯,請幫忙處理,謝謝。傲凌空(留言) 2016年5月28日 (六) 22:34 (UTC)
您的帳戶名被有心人士使用於編輯摘要中
編輯您好,於王育敏頁面中,使用者SGI90730(討論 | 貢獻)擅自在大幅刪除討論後,留下「恢復成管理員DreamLiner的版本」之不實編輯摘要,懇請管理員核查或予以合宜處置,感恩。
直接連結: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8E%8B%E8%82%B2%E6%95%8F&action=history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lian Kou(對話|貢獻)於 2016年5月29日 (日) 02:25加入。
我是恢復成您的版本
編輯請您在次檢查,我是恢復成您的版本啊,那IP退回成您的版本,而我退回成IP版本,是間接還原成您的版本。—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GI90730(對話|貢獻)於2016年5月29日 (日) 02:42加入。
未命名
編輯(刪除日誌);05:09 . . DreamLiner(討論 | 貢獻)刪除頁面File:Greys-Anatomy-Season-7-Promo-9.jpg (F7: 與維基共享資源檔案重複的檔案;File:Meredith_Grey.jpg;*請檢查文件於共享資源有妥善授權,並確認鏈入頁面已完成替換。)
恢復。--7(留言) 2016年5月30日 (一) 00:25 (UTC)
半保護
編輯請問有時保護 會看您只設半保護! 請問要怎麼判斷那些user不用 用到申請全保護阿? Zenk0113(留言) 2016年6月1日 (三) 00:59 (UTC)
- 我了! 只是有時候不太會判段自動用戶XD 看到IP就寫半保 用戶就寫全保護! 感謝提醒! Zenk0113(留言) 2016年6月1日 (三) 08:06 (UTC)
陳俊龍 條目內容,已刪除廣告用語之內容,請重新檢視該條目內容
編輯您好:
對不起我仍未完全熟悉維基的編寫語法,請問CSD是什麼意思? 還有,在存廢討論區內的"快速保留"與"保留",有何差異? 我不太清楚我適用的狀況。
另外,您認為"陳俊龍"條目有G11廣告嫌疑,我已重新修訂並刪除部份可能是廣告的內容。請您再重新檢視。
再來,何謂"推介個人經歷"? 編寫馬英九、陳水扁、何大一醫生、李遠哲院長的生平就不是"個人推介",編寫"陳俊龍"條目卻變成"個人推介"? 本人編寫條目,係參考上述名人範例,若上述名人可以被維基收錄,我編寫的"陳俊龍"條目卻變成G11廣告,這是否失之偏頗??
本人秉持著極大的城心,為了使"陳俊龍"條目符合維基政策,我會完全配合維基政策與指導,請您不吝指導,看還有哪裡需要再修改?
謝謝您。
Haungce(留言) 2016年6月10日 (五) 03:55 (UTC)
陳俊龍條目不是G11廣告的補充意見
編輯請您站在"牙科領域"的角度來看待這個條目,牙科除了所有相關學科、學術議題是值得被維基收藏之外,將牙科技術向前推進的"個人",當然也是具有收錄價值的。陳俊龍絕對是牙科領域的明星,他身上的正反面新聞,隨便上網Google一下都是一堆。因此,只要是牙科領域的人,就會關注"陳俊龍"的動態與最新消息。編輯陳俊龍的條目,是讓牙科領域的人清楚地了解陳俊龍在牙科/植牙領域上所做出的貢獻。
再次懇請您,站在"牙科領域"的角度來看待這個條目,請讓"陳俊龍"條目保留下來。謝謝
Haungce(留言) 2016年6月10日 (五) 08:16 (UTC)
您好:
本人已在6月13日將"陳俊龍"條目重新改寫完畢,請您協助看一下,是否有符合維基政策?? 若需要繼續改寫,請您惠予告知,還有哪些地方需要修正? 若已經OK,請您在"存廢討論區"改投保留票。
謝謝您
Haungce(留言) 2016年6月13日 (一) 06:12 (UTC)
我覺得麓山國際實驗學校,作為一個家喻戶曉(起碼在長沙出名)的地方,非常有必要介紹。但最近我可能不太有時間,那麼我能不能先在草稿:麓山國際實驗學校或者User:SolidBlock/麓山國際實驗學校打好草稿?(我重寫時會儘量避免寫成廣告。)——SolidBlock討論 2016年6月15日 (三) 06:13 (UTC)
不好意思! 此項討論對方已經沒有討論的意願!但依然堅持編輯。 可否麻煩幫我確定是否不當處理的地方? 討論如果沒有問題,我將再提保護 Zenk0113(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07:29 (UTC)
- (!)意見:單方面自行決定中止討論。實際上本人已有回應,但對方仍然堅持相同的看法,並自行理解成本人沒有討論的意願。--Changnick(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09:25 (UTC)
- 請以方針跟共識來討論。不同語言版本的方針依據不同文化本來就有不同或修正,請問你的參考是怎麼來的? 這並不代表一樣。 copy其他模版幾時可以做為理由了? 針對方針,導航模板使用本來就應該避免過度使用文字,明明條目就可以紀錄的東西為何還要紀錄導航模版,何況這些導航模板也不會掛在那些已離開成員底下。
- 一開始亂掛模板提醒,再來申請保護就又用小動作迴避,每次都要逼其他人使用者受不了提出異議才要講話,如果您不願意正面討論問題,請去方針或條目探討討論你要的答案 Zenk0113(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3:06 (UTC)
- (!)意見:不清楚狀況又提這些不知所云的異議,要本人去方針或條目探討哪個主題、什麼答案?無視別人的回應直接中斷討論,把頁面請求保護,趁當時本人正在忙其他的條目無暇顧及,所以只能先將版本修改。然後大量刪除主條目內容,以重要代表作等牽強的理由藉故清空條目內容,並無理由大量提報快速提刪相關條目,本人認為已構成破壞,模板提醒是基於善意的行為,再來前成員掛團體模板明明很常見,本人不知道是看太少還是裝作沒看過?方針也是英文翻來的。--Changnick(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5:12 (UTC)
- 不要混著討論! 模版歸模版,條目歸條目。全部混在一起講,你要其他人怎麼分辯?我這邊只討論模版問題。
- 第一,方針是翻過來,但也是要經過討論通過,也會經過修正,你確定一樣的方針在不同語言有著一模一樣的規則或執行方式嗎?所以你講的其他語言也一樣這種話,我不知道要怎麼認同。
- 第二,提醒模版有放不說明就跟沒放一樣,是我還有耐心點忍耐你放了三次不講話,然後看你反複退回才提保護的!
- 第三,模板討論時,你也沒出現。等到與其他人共識出最後版本,你才出現,然後不滿意又不講話的又改回原板本。這中間請問您有討論嘛?第四次回應,你才給予第一個的回應。以上行為,我很難判定是不是熱情粉絲的編輯行為。
- 第四,其他團體也有一樣這種話,我不知道怎麼做為理由。團體大大小小型式都有,怎麼可能要一種米養百種人,其他團體人少,退出一個二個還留著也無所謂。這種大型團體人數常常進進出出,寫現有成員就夠飽了!留著一大篇離開成員的紀錄幹嘛?而且只會越來越多,然後也要跟原條目同步更新,這樣重覆資訊又沒有效率的意義在那? Zenk0113(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55 (UTC)
提報關注度不足過期提醒:小蘇狐
編輯- 閣下曾提報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之條目「小蘇狐」已過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 --Cewbot(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0:02 (UTC)
請教
編輯- 管理員您好,
- 蘇州與Jsjsjs1111兩項破壞舉報,差不多時間,但不知何以,整頁您只單獨選擇處理了蘇州一項?請問您覺得Jsjsjs1111不構成人身攻擊,或者您覺得有什麼因素讓您無法處理?
- 您拒絕蘇州案的理由是「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但是,蘇州昨天才在互助客棧再次攻擊范管理員、JimmyXu管理員偏袒FLG[1],對於在下提出的反證[2],蘇州仍拒絕說明。請問天天管理員:請您閱讀在下的反證,您覺得蘇州對Jimmy XU的指證充足嗎?
- 還請您到VIP頁面回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03 (UTC)
- 管理員您好,
- @Wetrace:,感謝閣下長期於維基的貢獻。閣下與蘇州一樣,都願意為自己的立場據理力爭。蘇州在客棧寫了一大段,閱後本人認為每一個用戶都有權質疑管理員的動作,就像閣下要求本人就VIP操作做出解釋一樣,實難將其歸類為「攻擊」。閣下固然與其立場相左,望通過將對方封禁以外的方式解決紛爭。--天天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13:27 (UTC)
- 謝謝您,
- 在下目的不是封禁,在下也贊同每個人都可以質疑管理員。但蘇州宇文宙武這次又「涉及扭曲事實」又拒絕回應反證,而且還重提4月對范的攻擊指控(蘇州至今仍拒絕回應多位用戶當時對蘇州的質疑、反證),難道沒有人身攻擊或擾亂的問題?
- Jsjsjs1111已經多次被管理員警告不要再人身攻擊,卻仍一再為之,請問從管理員角度,有什麼方式能解決?在下也是不得已才提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32 (UTC)
- @Wetrace:,不認同他人提出的觀點,閣下可以提出反證呀。為了互助客棧的討論而將用戶封禁,導致討論無法繼續,豈非違背了客棧的本來目的。--天天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13:42 (UTC)
- 天天管理員好
- 在下已經提出反證(您真的如您前面說過「看過了」嗎?從反證來看,蘇州所提「不是意見,而可能涉及扭曲事實的誹謗」),蘇州沒回應,而蘇州這樣的作法,有沒有人身攻擊的問題?難道只要是在客棧討論,WP:不要人身攻擊就可以凍結?
- Jsjsjs1111有沒有人身攻擊?兩個鄰近的VIP舉報,有何因素讓您無法判斷或處理這一個,只處理另一個?這問題在下提了三次,很希望請您能具體給予指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45 (UTC)
- 天天管理員好
- @Wetrace:,質疑別人的立場,難以界定為人身攻擊。至於Jsjsjs1111的言論,本人覺得很費解,閣下若明白,不如解釋一下他這麽說的來龍去脈?--天天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13:55 (UTC)
- 管理員您好,(1)Js1不是「質疑別人立場」而是給用戶貼標籤、及人身攻擊,(2)他說的話是「你跟一群在肚子裡面挖輪子的人有什麼好說的」,這明顯羞辱式話語、人身攻擊,有何費解?另外,何以攻擊的人是Js1,卻要被攻擊者「解釋來龍去脈」?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59 (UTC)
- 謝謝您,
回應
編輯如果都沒有反應或只有反對票,那麼直接標記過期就好。不過我覺得原本新聞動態候選就是「用於表達想法以獲取共識」的頁面,由管理員自行評斷新聞內容重不重要並不是該頁面主要功能(所以我會標記「已處理」的案子,可能是有人參與後,真的對案子實際處理;或者是參考其他維基百科後,自行放上首頁後,標記以避免重複)。不過以當前這種提案、投票情況,我只要有一票支持就會放上去了,所以我3個小時後會把它改成6月25日的新聞放上去(更改內容,以調整之後排序)。--KOKUYO(留言) 2016年6月27日 (一) 07:16 (UTC)
- 還是有點無法理解你的回應……如上所述,基本上新聞動態候選的「正常」功能是獲取共識,而沒有人說共識必定會馬上匯集顯現,就不會有拖不拖的問題。我說只有一票支持,也是為因應正常情況下投票率不足的問題,而且老實講目前新聞動態候選的地區偏差、個人用戶喜好的情況還是有點明顯。
- 絕大部分情況,我都是參考別的語言維基百科作為新聞重要度憑據,逐一排序更新新聞。我想這樣應該也比自己依照喜好更新新聞好一點,也比當前新聞動態候選還較少地區偏差,雖然其他語言也會有自己的偏差習慣(例如阿拉伯文、德文、荷蘭文),這點就能用新聞動態候選彌補些中文世界所認為的重要新聞。
- 不過為了確保每則新聞都能夠登上首頁1天,所以大該1天會也只能更新4則(留1則作為隔天突發事件的位置)。而如果有新聞提前插隊的話,就又要減少更新數量。所以現在正提案將新聞動態的新聞數量,從5則增加至6則(英語維基百科的新聞動態就是會變動的),方便調控更新時間。--KOKUYO(留言) 2016年6月27日 (一) 16: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