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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Kiva兔也2009年8月9日 (日) 02:17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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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清華大學民樂團」可能轉貼了未經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Kiva兔也2009年8月9日 (日) 02:17 (UTC)回覆

關於侵權條目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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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留意到閣下在「清華大學民樂團」條目的編輯過程中,有將侵權模板刪除的行為。在下基於善意推定,認為閣下是不熟悉維基百科的規定所致。在下想提醒閣下:依據維基百科的規定,閣下不可以刪除閣下所創建條目中他人添加的侵權模板,否則會被視為破壞而被封禁。

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侵權條目會在提出侵權的後的第七天,由管理員根據臨時子頁面的內容,判斷是否仍有侵權的地方,如果沒有,管理員會將臨時子頁面內的內容移動到原條目,並移除侵權模版。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2:55 (UTC)回覆

如果您曾經在其他地方發佈您的作品(尤其是在網路上),將其張貼到維基百科後被認為侵犯版權,且您確信您擁有這作品的版權,您可以在原始的作品發表處標示使用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授權。—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3:01 (UTC)回覆
請標示使用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授權。因為維基百科上的內容可以自由使用,因此如果只標示「授權本站內容在wikipedia上發表」,維基百科仍然無法接受,謝謝合作。—Wcam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03:28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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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清華大學民樂團」可能轉貼了未經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Wing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13:10 (UTC)回覆

清華大學民樂團的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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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可以列出新聞媒體的報道作為條目所涉及的相關數據來源,否則條目可能被提刪。另請刪除一些過於浮華的形容詞,以求客觀。Huang Sir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08:3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