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圓銀幣
歷史
編輯1868年,日本明治天皇踐祚,發起明治維新,推行現代化改革。維新政府於明治三年(1870年),從香港購得造幣機器,開始鑄造本國銀圓[1]。這批機器來自於1866年開設,1868年就關停的香港造幣廠,日本政府以6萬港元的價格購買了該廠的全套造幣機械[2]。
根據1871年(明治4年)的新貨幣條例,日本政府曾發行作為對外貿易專用的銀幣。鑄造至1914年(大正三年)止,主要流通於台灣及中國。
明治四年(1871年)5月10日,日本政府頒佈《新貨條例》(明治4年太政官佈告第267號),廢止江戶幕府時代的一分銀等銀幣,製造重416格令(約26.96克),含銀90%、銅10%的貿易一圓銀幣與銀輔幣。
面額一圓的銀幣均帶有飛龍戲珠紋,鑄造發行始於明治三年(1870年),止於大正三年(1914年),45年間共鑄造了34個年號,依次是明治三年、七到三十年、三十四到三十九年、四十一年、四十五年和大正三年,分為三大版別,既正面龍圖背面太陽的明治三年版,正面龍圖背「一圓」的明治七年版,正面龍圖背「貿易銀」的明治八年版。明治三年版僅發行明治三年,明治七年版發行於明治七年和明治十一年之後,明治八年版僅發現與明治八至十年[1]。
台灣銀行券兌換用圓銀
編輯1897年(明治30年),日本通過了《貨幣法》,正式實行金本位制度,在此之前一直佔據事實上標準貨幣地位的一圓銀幣則要到隔年的1898年(明治 31 年)4月1日才在日本停止發行流通使用。
但就在日本本土已停止流通使用一銀圓的時候,日本政府卻依然繼續鑄印着日本壹圓銀圓,其目的在於將該銀圓當作「臺灣銀行券」發行的擔保品,並且於1901年(明治34年)開始出口銀圓至臺灣以擔任台灣銀行券新印製的金圓券的擔保品。
而由於在該銀圓在日本本土已無法流通,不能當作貨幣使用,因此只能當作銀塊使用,故日本將其稱作為「圓形銀塊」(円形銀塊)。
銀幣含量
編輯銀幣的材質內含 0.900 銀,0.100 銅,重量為 26.96 克(416格令 )。大尺寸直徑為 38.6 毫米,小尺寸為 38.1 毫米 。大尺寸版本鑄造至1887年(明治20年),1887年至1914年則被小尺寸取代之。製作之時,處於明治維新後不久,造幣技術尚未成熟,故政府向英國求助。此外,從 1875 年到 1878 年,還鑄造了「貿易銀」(重量:420 格令)以匹配墨西哥銀圓的重量。
銀幣類型
編輯匯率
編輯據阿道夫.費實於1900年出版的臺灣遊記(當時屬於日本殖民地)來看,1898年代,一日本銀圓等同於2.05德國馬克。[3]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
編輯- ^ 1.0 1.1 楊覺. 简说日本龙洋银币. 收藏界. 2010, (6): 102–103.
- ^ 嚴紹林. 香港造币厂. 錢幣博覽. 2003, (3): 92.
- ^ 阿道夫.費實. 1898.福爾摩沙踏查:德國旅人阿道夫.費實的臺灣漫遊手記. 臺灣: 聯經出版公司. 2024: 72 [1900]. ISBN 978957087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