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上,兩個集合交集是含有所有既屬於又屬於的元素,而沒有其他元素的集合。

有限交集 編輯

 
A和 的交集

交集是由公理化集合論分類公理來確保其唯一存在的特定集合  

 

也就是直觀上:

  的交集寫作「 」,「對所有    等價於   

例如:集合  的交集為 。數字 不屬於素數集合 和奇數集合 的交集。

若兩個集合  的交集為,就是說它們彼此沒有相同的元素,則他們不相交,寫作: 。例如集合  不相交,寫作 

更一般的,交集運算可以對多個集合同時進行。例如,集合   交集 。交集運算滿足結合律。即:

 

任意交集 編輯

以上定義可根據無限併集補集來推廣到任意集合的交集。

取一個集合   ,則根據分類公理可以取以下唯一存在的集合:

 

也就是直觀上蒐集所有   的集合, 這樣的話有:

 

根據一階邏輯的定理(Ce),也就是:

 

但根據一階邏輯的等式相關定理,下式:

 

顯然是個定理(也就是直觀上為真),故:

 

換句話說:

 

那可以做如下的符號定義:

 

稱為  任意交集無限交集。也就是直觀上「對所有    等價於對任何   的下屬集合   ,都有  

例如:

 

類似於無限併集,無限交集的表示符號也有多種

可模仿求和符號記為

 

但大多數人會假設指標集   的存在,換句話說

  

指標集  自然數系   的情況下,更可以仿無窮級數來表示,也就是說:

  

也可以更粗略直觀的將   寫作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