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險
信用保險是以信用風險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被保證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致使權利人遭受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保險。
貿易信用保險可為您12個月內到期的應收帳款提供保障,以確保現金流穩健。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會追蹤您客戶的財務狀況並向您提供相關資訊,以助您安心進行貿易。如果客戶出現破產或拖欠的情況時,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將支付當初售出的商品或服務對應的理賠額。[1]
簡介
編輯信用保險是保險人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擔保義務人(被保證人)信用的保險。由權利人投保義務人的信用風險。 典型的例子是出口信用保險,出口商(權利人、被保險人、投保人)向保險人(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進口商(擔保義務人、被保證人)能否按期支付貨款的信用風險。
信用保險的承保風險比較大。所以大部分國家把出口信用保險列為政策性保險,由政府設立專門的政策性保險機構經營。[2]如安聯期下之信用保險機構裕利安宜[3](Euler Hermes)、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日本出口和投資保險組織、法商科法斯集團(COFACE)[4]、台灣的中國輸出入銀行、印度出口信用擔保公司、俄羅斯出口信用保險和投資署、英國出口融資部(英國出口信用擔保局)、美國進出口銀行、捷克出口擔保和保險公司(egap)、芬蘭擔保委員會(FINNVERA)、匈牙利出口擔保公司(MEHIB)、波蘭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葡萄牙信用保險公司、荷蘭出口信用保險局。
受保及理賠模式
編輯貿易信用保險(有時亦稱為」應收帳款保險」)與傳統意義上的「保險」不同。 這是一種合作夥伴關係,可提供世界頂尖的知識和數據來增強您的交易決策,並在出現意外的客戶未付款項時提供退款保證。 選擇貿易信用保險的企業將受益於在國內外的安全銷售擴展到新客戶。貿易信用保險某程度上還可以助企業更易獲得營運資金,同時降低整體風險。[5]
受保及理賠程序
編輯1) 客戶財務健康狀況 - 保險公司會針對您客戶的信譽及財務穩健度進行分析。
2) 計算信用額度 - 我們會針對每位客戶計算其對應的信用額度;當某客戶無力清償時,此額度將是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的最高上限。
3) 照常運作 - 在風險的保障範圍內,您能按照業務意願持續與現有客戶進行貿易。
4) 更新貿易限額 - 我們會在情勢變動導致貿易限額出現漲跌時,向您匯報限額發生的任何調整。
5) 業務拓展 - 您可透過保險公司來檢查潛在新客戶的信譽,而我們不僅會確認您的合作協議,在我們無法提供服務時也會說明其原因。
6) 申請理賠 - 一旦客戶出現無力償還的情況時,您應向我們提供完整的相關資訊。在深入調查並確認符合保單條款後,我們會向您支付理賠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