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美玉明朝女性人物。

十八歲嫁給董緒。董緒居喪,哀傷過度得病,對倪美玉說:「我沒有兄弟,又沒有兒子。我死後,父母絕祀了。當以我的房屋為小宗祠,購置祀田數畝,家人輪流主持,春秋享祀,我父母獲得祭祀,我沒有遺憾了。你必要以此意告知我叔父讓他去辦。」董緒死後,倪美玉立侄子為後。治喪完畢,她將女兒和二十畝田地託付給嫂子。等董緒叔父從外郡回來,泣拜轉述夫命,叔父按她說的辦了。事情完畢,倪美玉出房拜謝,入室臥床不再進食。數日後,沐浴整衣,說道:「亡夫召我去了。」舉手告別父母親屬而逝,年二十二歲。[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史》卷三百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