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0年1月29日) |
假日,是指大多數人都不用上班及上課的日子,亦紀念特別事件的日子。連續數天的假日稱為假期。
現代休假
編輯現代假日的習俗源於以基督教信仰為主的歐洲國家,原本是特別的宗教日子,例如主日(Holy Day,通常是星期日,也叫禮拜日)、復活節及聖誕節等。
現時假期已經不局限於宗教,並且視乎不同國家的文化而有不同特色的假日。
中國古代休假
編輯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也有假日,漢朝到隋朝是每五日休一日,稱為休沐;急假者一月五急,一年之中以六十日為限,千里內者疾病中延二十日。到了東晉時期,家居外地的官吏探親時,政府需給路程假。
唐朝到元朝,每十天休息一天,稱為旬假、旬休;唐代的規定,包括:父母住在三千里外,每隔三年有三十日的定省假(不包括旅程)。父母在五百里外,每隔五年有十五日的定省假;兒女行婚禮時,有九天假期,不包括旅程。其他近親行婚禮,則假期分別為五天、三天、一天;父母親去世,官員強迫解官三年,如果是軍職,則為一百天;五月有十五天的田假,九月有十五天的授衣假。
「旬休」制度在宋、元兩代相以沿襲。宋朝時期,除這些常規假日外,法定的節假日更加豐富。據宋史筆記《文昌雜錄》記載,元日(春節)、寒食、冬至各放假七日;天慶節(正月初三)、上元節、天聖節(皇帝母親生日那天)、夏至、立春、人日、中和節、清明、七夕、末伏等也都放假。這樣,一年的法定假日達到了七十四天,加上三十六天旬休日,共一百一十天。父母住三千里外者,每隔三年有三十日定省假(不含旅程);在五百里外,則每隔五年有十五日的定省假。兒子行冠禮時有二天假期;兒女行婚禮時有九天假期。父母親去世,可解官戴孝三年(軍職為一百天);親戚去世,根據關係遠近設不等的假期。
元朝縮減假日,規定全年只有十六天節慶假日,和之前的各個朝代相比,元代在節假日制度上顯得迥然不同。
明朝到清朝,每年休一個月,稱為年假(但官員休假規定完全廢止),此習俗即為延續到現代的舊曆年節。此外三節:新年、端午、中秋百姓都放假。具體的是月假三天,加上元旦、元宵、中元(農曆七月十五)、冬至等節日可放假十八天,每年休假只有五十多天。清朝前期的休假制度基本上沿襲明朝,全年只保留三個假期及皇帝的生辰。
不過政府的這一措施遭到了大多數官員的反對。帝王將相,考慮到自己在臣民面前的聲望,也只好接受「民意」,做了修改,在三個假日的基礎上增添了寒假,並將春節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長至一個月。但是政府的這個規定是有條件的——長假期間官員仍要不時地到其官署處理必辦的公務,涉及司法的事務不能停止。
清朝後期,休息制度開始發生了變化。鴉片戰爭以後,西方人大量進人中國,受到七日休假—天逐漸影響。到了1910年,清政府在基本上已實行了星期天為公休日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