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共同聲明
南北共同聲明或七四南北共同聲明(韓語:7·4 남북 공동 성명/7·4 南北 共同 聲明)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於1972年7月4日締結的共同聲明,主要內容包括:不依靠外來勢力和在沒有外來勢力干涉的情況下實現統一;統一應以和平的方法實現,不採取武力行動;作為同一民族應當超越意識形態和制度的差別,促成民族大團結;終止相互武裝挑釁和誹謗中傷,制止意外的軍事衝突;儘快展開南北紅十字會會談;架設漢城-平壤直通電話;成立南北協調委員會等[1]:226-228[2]:265[3]:273-276[4]:105。
過程
編輯1972年5月2至5日,韓國中央情報部部長李厚洛秘密前往平壤和朝鮮勞動黨總書記、內閣首相金日成會面,兩人舉行了兩次會談。1972年5月29日至6月1日,朝鮮內閣副首相朴成哲非正式訪問漢城(今譯首爾),與韓國總統朴正熙及李厚洛會面,為《南北共同聲明》鋪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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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向榮. 《韩国》.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9年5月. ISBN 9787509707326.
- ^ 方秀玉. 《战后韩国外交与中国-理论与政策分析》.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11年12月. ISBN 978-7-5326-3500-9.
- ^ 張光軍主編. 《韩国执政党研究》. 廣州: 廣東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2010年11月. ISBN 978-7-5100-2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