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汾州中國古代的

南北朝東魏在今山西省吉縣設置南汾州北齊改為汾州北周再改稱西汾州隋朝南汾州下轄3郡5縣。開皇16年(596年)改為耿州,開皇18年(598年)改稱汾州。大業3年(607年),郡制施行,南汾州改稱文城郡,下轄4縣:吉昌縣文城縣伍城縣昌寧縣唐朝武德元年(618年)稱南汾州,貞觀八年(634年)改南汾州置慈州

北魏、東魏南汾州行政區劃
北吐京郡 西五城郡 南吐京郡 西定陽郡 定陽郡 北鄉郡 五城郡 中陽郡 龍門郡
平昌縣、北平昌縣、石城縣、吐京縣 西五城縣、昌寧縣、平昌縣 新城縣 洛陵縣 永寧縣 汾陰縣 五城縣、平昌縣 洛陵縣、昌寧縣 西太平縣、汾陽縣
隋代行政區劃變遷
區劃 開皇元年 區劃 大業3年
南汾州 汾州 文城郡
定陽郡 伍城郡 中陽郡 龍泉郡 吉昌縣 文城縣
伍城縣 昌寧縣
定陽縣
文城縣
伍城縣
平昌縣
昌寧縣 大寧縣
唐朝慈州轄縣
618年 吉昌縣文城縣仵城縣昌寧縣平昌縣
619年 吉昌縣文城縣昌寧縣平昌縣仵城縣改屬昌州
620年 吉昌縣文城縣昌寧縣平昌縣
627年 吉昌縣文城縣平昌縣(改為呂香縣)、昌寧縣仵城縣來屬)
634年 吉昌縣文城縣呂香縣昌寧縣仵城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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