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寡頭壟斷指市場上同時出現賣方寡頭壟斷買方寡頭壟斷的情況。和單方壟斷不同,市場價格不會由一方決定,而是由買賣雙方的議價能力決定,常規定價機制失效,競價問題轉變為博弈問題。該種情況可用納什均衡來分析。[1]雙邊寡頭壟斷往往伴隨着漫長的談判議價。

雙邊寡頭壟斷的情況例子包括:

  • 基於製造業的城市中的壟斷工會工會和一個巨大的單一僱主,如NBA和球員工會,地區教育局與教師工會,市政府和消防員工會,美國汽車工人工會和美國三大汽車廠。
  • 從1981年起建立的鐵礦石談判機制。但2008年之後,鋼鐵市場的買方壟斷逐漸被打破,雙寡頭壟斷和鐵礦石談判機制也隨之瓦解[1]

參考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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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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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移至: 1.0 1.1 輝格. 铁矿石议价: 双边寡头格局的终结. 2008-06-26 [2015-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