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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法和民法中,可反駁的推定是指法院做出的推定或假設,除非有人站出來質疑並證明不是這樣,否則假設就會被認為是真實無誤。例如,刑事案件中的被告在被證明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可反駁的推定通常與初步證據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