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魯番老糧倉
吐魯番老糧倉(維吾爾語:تۇرپان كونا ئاشلىق ئىسكىلاتى)是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的清代糧倉,始建於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吐魯番老糧倉現存六間糧倉,均為土木結構建築。現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吐魯番老糧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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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吐魯番市高昌區 |
座標 | 42°56′28.83″N 89°11′02.94″E / 42.9413417°N 89.1841500°E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清 |
編號 | 7-183 |
認定時間 | 2014年[1] |
歷史
編輯清廷在平定大小和卓之亂後,決定在「通烏魯木齊扼要之區,彼處回民眾多」的吐魯番建城,在此屯兵、屯糧。現吐魯番老糧倉便是與廣安城(吐魯番老城)同時於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興建的,位於城東門附近。到清末當地為備荒,在吐魯番、鄯善等地修建的的糧倉多達十餘處,但因為連年戰火,其中多不復存在。而吐魯番老糧倉在道光、同治、光緒、民國大陸時期繼續使用,並在不斷維修、擴建的過程中,達到較大規模。[2][3]
新疆和平解放後,吐魯番老糧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糧食部門管理和使用,此時吐魯番老糧倉被稱為吐魯番老城糧食倉庫。因基建用地,部分老倉被逐漸拆除。[2]剩餘數間吐魯番老糧倉在經歷修繕後,在計劃經濟時期依舊作為儲糧倉庫,直至全國糧食體制改革逐漸失去儲糧之作用。[4][5]2003年4月,吐魯番老糧倉被列為吐魯番市文物保護單位。[3][a]但到了2010年代,老糧倉並未得到很好的保護,老糧倉成為建築公司堆放建築材料和設備的倉庫,糧倉入口放置有垃圾箱,老糧倉院子一度成為「停車場」。[6]2012年,吐魯番開始治理老糧倉周邊環境,包括硬化地面、清理垃圾等。[7]2014年,吐魯番老糧倉被列為第七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2017年,吐魯番老糧倉經歷加固與修復後於5月重新對公眾開放。修復後的吐魯番老糧倉展出有老糧倉文物展品,並建有古字畫、玉石等的展廳。[4]
形制
編輯吐魯番老糧倉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老城街道。[8]
吐魯番老糧倉在部分建築拆除前有十四間糧倉,呈南北長140米,東西寬110米的四合院佈局,面積約15400平方米,倉容量428萬公斤。十四間糧倉東側三間,西側五間,南、北兩側及院中各兩間。院內有曬場、馬廄、水井、飯堂、住房等設施。到1995年底,老糧倉的東、西兩側靠北各兩間及北側兩間,共六間糧倉得以保留,佈局呈「凹」字形。糧倉建築為土木結構建築,基部寬約1.6米,上部寬不足1米。建築外牆從下到上呈斜坡狀,山牆高約9米,兩側高約7米。建築內牆有木柱托梁,木椽上鋪有葦席、茅草、泥等封頂。倉門位於倉正中,為橫插檔糧板,外加木質門。倉後牆離地6米處開有0.4×0.6米的小窗。六間糧倉中北側兩間為大倉,長27米,寬超過11米,其餘四間長超過13米,寬10米有餘。糧倉牆厚,可防水、阻熱,使糧倉常年溫度維持在20攝氏度左右,有利於儲糧。[8][2][3]
註釋
編輯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关于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30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4-03-13 [2014-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18) (中文).
- ^ 2.0 2.1 2.2 吐鲁番地区粮食志 1949.10-1995.12. 吐魯番地區糧食處. 1996: 270–272.
- ^ 3.0 3.1 3.2 肖建武主編. 不一样的吐鲁番. 長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2018: 78–79. ISBN 978-7-5539-6169-9.
- ^ 4.0 4.1 張迎春. 吐鲁番市高昌区清代老粮仓开门揖客. 新疆經濟報 (第A6版:文化·社會). 2017-05-23.
- ^ 張建國. 新疆现存一座清乾隆年间的粮仓. 新疆地方志. 1993, (4): 62.
- ^ 6.0 6.1 支祿單;文燕. 清代老粮仓距离文物保护有多远?. 吐魯番日報 (第A3版:社會). 2012-04-20.
- ^ 吐鲁番市整治老粮仓周边环境. 吐魯番日報 (第A3版:和諧吐魯番). 2012-10-16.
- ^ 8.0 8.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局編. 不可移动的文物 吐鲁番地区卷 1. 烏魯木齊: 新疆美術攝影出版社. 2015: 262–263. ISBN 978-7-5469-6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