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麟
吳麟(1485年—16世紀),字允祥,號苕溪,浙江湖州府孝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吳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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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孝豐縣軍籍 |
字號 | 字允祥,號苕溪 |
出生 |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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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正德十一年(1516年),吳麟舉丙子科浙江鄉試,嘉靖五年(1526年)登丙戌科進士[1],授刑部主事。嘉靖八年(1529年),改河南道監察御史[2],巡視北直隸、山東、河南馬政,上奏四事。嘉靖十年(1531年)改巡按廣東,平定新會等地山賊有功,獲賜銀幣[3]。
此後,吳麟因權貴排擠,謫泰州州判,遷南京兵部郎中,陞安慶府知府。他勤於政事,執法嚴厲,部屬畏服;餘暇時,常校閱、激勵諸生,文風得以振奮。三年後,以江南北治行第一晉山東按察副使,不久因為不得侍養,請求回鄉七年。父喪後,他也因哀傷過度去世。[4]
家族
編輯父吳松,母張氏。弟吳龍,同科進士,官至福建參政。
參考文獻
編輯- ^ 光緒《孝豐縣志·卷六·選舉志》:正德 吳麟 丙子科(舉人) 嘉靖 吳麟 丙戌龔用卿(進士)榜,詳鄉賢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嘉靖八年四月)壬辰改戶部主事倪組、方一桂、沈奎、許廷桂、徐淮,刑部主事吳麟、梁尚德、傅烱,大理寺左評事孫錦俱為監察御史,組浙江道,一桂廣東道,奎陝西道,廷桂江西道,淮貴州道,麟河南道,尚德雲南道,烱山東道,錦山西道。時御史乏人,吏部尚書方獻夫請於各部屬選取。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嘉靖十年八月乙巳)以廣東新會等縣山賊平,詔賜都御史林富、太監張賜、總兵官仇鸞、御史李美、吳麟,副總兵張祐及各司道有功人員銀幣有差。
- ^ 4.0 4.1 光緒《孝豐縣志·卷七·人物誌》:明吳麟,字允祥,號苕溪,嘉靖丙戌進士,為刑部主事,選河南道御史,巡視北直隸、山東、河南馬政,殫心牧圉,條奏四事;按廣東,勦平山賊卹區長,時宰有蒼頭橫於部下,收治之遂為所擠,謫判泰州。再遷南兵部郎中,知安慶府,吏民畏服,撫按交薦,推江南北治行第一,晉山東副使,所至肅清;以不得侍養為憂乞歸七年,父卒過毀亦卒,子維嶽、維京皆進士。
- ^ 康熙《安慶府志·卷十二·名宦》:吳麟 字允祥,浙江孝豐人,丙戌進士,授監察御史,左遷泰州判官。歷南京兵部郎中,擢知安慶,有才識、勤政事,持法嚴厲,吏胥畏服;暇常校閱諸生,甄別勸激,文風丕振,居三年陞山東按察副使。
- 光緒《孝豐縣志》·卷六·選舉志
- 光緒《孝豐縣志》·卷七·人物誌
- 康熙《安慶府志》·卷十二·名宦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卷一百二十九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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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傅頤 |
明朝廬陵縣知縣 嘉靖十五年 |
繼任: 翁溥 |
前任: 林鍾 |
明朝安慶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陳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