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湖廣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2],崇禎十年(1637年)聯捷丁丑科進士,官直隸曲周縣知縣。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逼近京師,周壽明降,授揚州防禦使[3]。福王時,定從賊官員罪,周壽明屬六等應杖贖者[4]。
- ^ 光緒《蘄水縣志·卷十·人物誌》:周壽明,字天格,崇禎丁丑進士。
- ^ 《湖廣通志·卷三十五》
- ^ 計六奇《明季北略》:周壽明,湖廣蘄水人。崇禎丁丑進士,官北直曲周縣知縣。僞揚州防禦使。
- ^ 趙翼《廿二史劄記》:明從賊官六等定罪 福王時,定從賊官罪,仿唐六等……六等應杖贖者,員外潘同春、吳泰來、主事張琦、行人王於曜、知縣周壽明、進士徐家麟、向列星、李棡八人也。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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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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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臨海縣知縣 1638年-16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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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宋騰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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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時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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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曲周縣知縣 1643年-16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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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芮昌齡 清朝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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