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光(?年—?年),字孚卿,號斗垣[1]湖廣蘄水縣(今湖北蘄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甲辰進士。

周延光
大明光祿寺卿
籍貫湖廣蘄水縣
字號字孚卿,號斗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王氏、繼潘氏、徐氏
親屬*堂兄 周應期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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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初授大理寺評事,三十四年典試貴州。擢戶部主事,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任浙江金華府知府。三十九年調杭州府知府[2],四十二年升浙江提學副使,歷浙江參政,四十七年升山東按察使[3]。天啟元年(1621年)陞浙江右布政使[4]。二年五月轉左布政使,四年升光祿寺卿,五年被彈劾免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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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周應期,萬曆二十九年進士。

子之祚、之祐、之禎、之袗、之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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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周延光,斗垣,癸酉十月二十七日生,甲午科,兵部政,乙巳授評事,丙午貴州主考,丁未升戶部主事,戊申山東監兌,己酉升河南司員外,本年升郎中,戊申升金華知府,辛亥調杭州府,仍保留金華府,甲寅升提學副使,……乙丑回籍。
  2. ^ 邵晉涵、鄭澐《杭州府志·卷六十二》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六》:萬曆四十七年九月庚寅 升浙江參政周延光為山東按察使;戶部郎中王佐才為陝西參政;浙江參政真憲時為江西副使。
  4.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八》:天啟元年三月丁巳 升山東按察使周延光為浙江右布政使,河南按察司副使吳玄為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靖州兵備。
官銜
前任:
楊聯芳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上任
繼任:
洪有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