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章(1556年—1635年),伯和,號元樸,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唐大章
大明南京禮部尚書
籍貫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出生十一月三十日
逝世崇禎八年
配偶娶徐氏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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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九年江西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登丁未科進士[1],由翰林院庶吉士編修,歷南京國子監祭酒。會逆璫魏忠賢亂政,有請建逆祠於國學傍者,大章發憤抗言,力持不可,議遂寢,竟以此忤璫意,奪職。

崇禎元年(1628年),起為南京禮部侍郎,不久轉吏部侍郎,擢禮部尚書,教習庶吉士,纂修神宗、熹宗實録,旋充經筵講官。改南京禮部尚書,卒於家,享年八十。遣官祭葬,贈太子少保。

大章沒而俎豆於鄉賢,輿論允愜。皓首請老,六子三十六孫繞膝,一時所未有也。文集若干卷藏於家。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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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唐彥英。祖父唐景,典史。父唐良臣,縣丞。母宋氏。具慶下。弟大成(省祭官)、大韶、大武。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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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唐大章,元樸,易五房,丙子十一月三十日生。豐城人,辛卯鄉三十三名,會一百八十二名,二甲七名。兵部政,改翰林院庶吉士,己酉授編修,辛亥丁憂。甲寅補原職,丙辰同考,管起居館,庚申升左春坊左中允,辛酉升左諭德,掌南直翰林院印,癸亥升右庶子,本年升左春坊左庶子,升南國子監祭酒,甲子升占事,丙寅為民。戊辰起占事,升南禮部侍郎,升南吏部侍郎,己巳以原官占事府事,升左,庚午掌翰林院印,辛未教習庶吉士。曾祖彥英。祖景,典史。父良臣。
  • 《江西通志》
  • 《豐城縣志》
  • 《明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