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憲強(1947年),山東泗水人,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吉林地區代表。

畢業於中央黨校進修部幹部大專文化進修班專業,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997年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1998年,任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書記,兼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同年3月,任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書記兼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次月升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常委。2001年7月,轉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組織部長;2003年5月,升任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同年8月,兼任省委黨校校長; 2004年7月,不再兼任省委組織部長。2007年當選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同年5月不再擔任省委副書記。2008年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2010年6月,擔任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1]。2013年,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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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唐宪强.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04).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唐宪强. 全國人大網. [2013-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6).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組織部部長
2001年7月-2004年7月
繼任:
王松鶴
前任:
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書記
1997年4月—2001年7月
繼任:
杜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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