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哈善哈思虎
噶哈善哈思虎(滿語:ᡤᠠᡥᠠᡧᠠᠨ
ᡥᠠᠰᡥᡡ,穆麟德轉寫:Gahašan Hashū[1];1560年—1584年),伊爾根覺羅氏[2],因世居建州女真蘇克蘇滸部嘉木湖,故又作嘉木湖覺羅氏,為當地部長,尚清太祖努爾哈赤同母妹沾河姑,為額駙[3]。
生平
編輯噶哈善哈思虎是嘉木湖寨主穆通阿和鈕鈷祿氏之子,鈕鈷祿氏為額亦都的父親都陵阿的胞妹,鈕鈷祿氏為額亦都的姑母,噶哈善哈思虎比額亦都年長兩歲,為額亦都的表哥。額亦都早在孩提,父母就都被人所害,他被鄰村人抱走,隻身得脫。額亦都在十三歲殺死仇人後,往附穆通阿家中,噶哈善哈思虎的母親鈕鈷祿氏對額亦都視為己出。穆通阿曾得到一隻白鷹,聽說此事之人認為白鷹稀罕,都來穆通阿家裏觀賞這隻白鷹。當時尚未起兵的努爾哈赤也前來觀賞,穆通阿覺得努爾哈赤對這隻白鷹着實喜愛,便將白鷹送與他。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這對表兄弟一同去打獵,路上看到肩上白鷹駐足的努爾哈赤,很是詫異,便詢問白鷹為何在他這裏,努爾哈赤將穆通阿將白鷹贈與其的事情告訴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心中很不高興。翌日,白鷹飛回穆通阿家中,穆通阿告訴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此鷹業已與人,不可匿留,爾等速往送還」。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更加憤憤不平,但是不得已,只好將白鷹送回努爾哈赤處。努爾哈赤對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說:「鷹雖屬禽,能不捨故主而飛還者,是其義也。爾等可將回,以成此鷹之義。」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聽後,相互大驚說:「吾父誠識人,其體卹禽屬如是,至於待人,不必言矣!」。從此,噶哈善哈思虎和額亦都表兄弟二人對努爾哈赤欣悅臣服,深加尊敬。
1580年,穆通阿去世,噶哈善哈思虎繼任為嘉木湖寨主。此年,努爾哈赤經過嘉木湖寨,在噶哈善哈思虎里借宿,額亦都想跟隨努爾哈赤,請求姑母同意。噶哈善哈思虎的母親考慮到自己的哥哥都陵阿只有這一個兒子,而且年未弱冠,堅決不同意額亦都的請求。額亦都憤然說:「大丈夫豈可虛度此生耶?任至何處,段不負敦養之恩!」噶哈善哈思虎的母親不得已,只好同意。次日,額亦都跟隨努爾哈赤離開嘉木湖寨。
明朝支持尼堪外蘭,蘇克蘇滸河部薩爾滸城長諾米納與蘇克蘇滸河部沾河寨長常書、揚書還有噶哈善哈思虎,於是計劃歸附愛新覺羅寧古塔貝勒努爾哈赤。努爾哈赤椎牛祭天,與他們結盟。既而諾米納又和尼堪外蘭勾結,噶哈善哈思虎、常書等人請努爾哈赤將他誘殺。萬曆十一年(1583年)八月[3],努爾哈赤將同母妹沾河姑嫁給噶哈善哈思虎。第二年正月,努爾哈赤從叔龍敦,勾結努爾哈赤庶母之弟薩木占,邀請噶哈善哈思虎,把他在途中殺死。努爾哈赤收噶哈善哈思虎屍骨,厚葬,贈雲騎尉。率軍討伐薩木占及其黨訥申、萬濟漢等人,為噶哈善哈思虎復仇。
世職承襲圖
編輯八旗創立後,噶哈善哈思虎家族隸鑲白旗[2]。其子納齊布襲雲騎尉,任陵寢翼長[2],他可能是噶哈善哈思虎死後,沾河姑生下的遺腹子。噶哈善哈思虎的兄長納木占巴彥、同族拉哈等另有世職[2]。
追贈雲騎尉 噶哈善哈思虎 | |||||||||||||||||||||||
雲騎尉 納齊布 | |||||||||||||||||||||||
不詳 | |||||||||||||||||||||||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弘晝. 《八旗满洲氏族通谱》. 遼海出版社. 2002. ISBN 9787806691892.
- 神田信夫; 滿文老檔研究會. 《满文老档:太祖 卷5》. 東洋文庫. 1961.
- 《清史稿》卷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