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寧待志》,是明朝末年馮夢龍擔任福建壽寧縣知縣四年時所私編著的地方志,除記載壽寧縣史地政經、風土人文外,還有作者宦遊福建的施政活動與政治思想,是別開一格的地方志書,也是藉志立傳的自傳筆記。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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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代體方志一般以「續志」為名,所敘述的時間始於舊志斷修之後,止於續修時的地方情況。而馮夢龍修志以「待志」為名而不言「續志」,自言為「吾以待其人」[1]

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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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寧待志》的敘述整體上橫排門類,縱貫時間,遵循依類系事,事以類聚的原則。結構大體由「小引」、「正文」、「附舊志考誤」三部分構成。小引即該志序言,馮夢龍在小引中除了對取名「待志」做解釋外,並闡發自己的方志學見解[2]

在志目結構考察,《待志》為平目體方志。早在晉朝常璩的《華陽國志》即為平目體,因結構簡潔清晰,適合用於撰寫內容和字數都較少的志書。該體式宋元以前應用較為普遍,清中葉以後逐漸減少[2]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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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分上下兩卷,字數在五萬左右。上卷包括〈疆域〉、〈城隘〉、〈縣治〉、〈學宮〉、〈香火〉、〈土田〉、〈戶口〉、〈升科〉、〈賦稅〉、〈恩典〉、〈積貯〉、〈兵壯〉、〈鋪遞〉、〈獄訟〉、〈鹽法〉、〈物產〉、〈風俗〉、〈歲時〉等十八目,下卷包括〈裏役〉、〈都圖〉、〈官司〉、〈貢舉〉、〈坊表〉、〈勸誡〉、〈佛宇〉、〈祥瑞〉、〈災異〉、〈虎暴〉等十目[2]。書中主要內容可以分為三部分。

地方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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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夢龍免去地方志稱功頌德的長篇序言,只以一小引闡明宗旨,並核實舊志,訂正前志的若干錯誤,也據事直書,反映認真的史學觀點和時事求是。也不同一般官書的方志,《壽寧待志》對當地風土民情、異事逸聞等涉筆記之,地方色彩濃厚、趣味性強烈[1]

自身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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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馮夢龍編纂三言時,就透過一些人物形象以寄託他的政治理想。在他當任知縣時,就成為施政的出發點。他根據壽寧嶺峻溪深,民貧俗儉的特點,提出主張「險其走集,可使無寇;寬其賦役,可使無饑;省其讞牘,可使無訟」,採取簡政輕賦與民休息的治理手段,如〈條呈〉為提出減輕民眾每十年造黃冊的負擔[1]

書中還收錄馮夢龍的〈禁溺女告示〉文告,以白話文書寫,無文牘味,內容為馮夢龍下令嚴禁壽寧素有溺女陋俗,並捐俸獎賞收養棄嬰之家,使此風稍息[1]

此書還記載兩件馮夢龍的辦案。其一為微服查訪查清誣告之案;另一為智擒當地惡霸[1]

自身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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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收有馮夢龍八首未見過的抒懷詩作。有反映其極奮發想的心情,如〈紀雲〉;有流露出感肘掣於地方,幅窘於資格的痛苦,如〈石門隘〉;有披露晚明朝廷橫徵暴歛,如〈竹米詩〉兩首、〈瑞禾〉兩首[1]

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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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本在中國失傳許久,幸日本尚有傳本[1]。之後,1983年,陳煜奎據微縮膠捲校正,給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壽寧待志》排印本[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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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李英、陳煜奎:〈馮夢龍四年知縣生活實錄─《壽寧待志》評介〉《中華文史論叢》1983年第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2. ^ 2.0 2.1 2.2 2.3 夏春锦:〈冯梦龙《寿宁待志》新探〉. [2012-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