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標誌
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標誌是依據地方性法規《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條例》,經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名,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專家諮詢委員會評審,最終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對被正式確認的天津歷史風貌建築由天津市人民政府統一設立的保護標誌。目前,天津市已有的746幢[1]歷史風貌建築被授予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標誌。[2]
頒發
編輯2006年8月8日,天津市舉行了「歷史風貌建築保護銘牌揭幕儀式」,揭幕儀式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路紅主持,作家航鷹與耀華中學的學生代表為耀華中學揭幕天津市首塊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標誌。作為首個被掛牌的歷史風貌建築,耀華中學的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標誌名稱為原天津公學禮堂,保護等級為特殊保護,編號為0110038。[3]
樣式
編輯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標誌由黑色大理石材料製成,標誌上的內容樣式共十一行:首行和第二行為「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的中英文;第三行和第四行為建築名稱的中英文;第五行和第六行為保護等級的中英文、第七行和第八行為編號的中英文、第九行和第十行為頒發機關天津市人民政府的中英文。末行為公佈時間。在第五行和第八行之間的右側區域繪有該歷史風貌建築所在的地圖。另外,一些重點建築還附有歷史風貌建築簡介標誌,該標誌也由黑色大理石材料製成,在內容上對該建築進行中英文介紹。[4]2013年9月,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首批全新保護標誌陸續亮相,新標誌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二維碼信息,天津市民或者遊客可以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就能了解每幢天津歷史風貌建築相關的歷史資料,獲取更多關於該建築的信息。[5] 同時,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辦公室將進一步完善後台網絡資源平台,按重點區域和保護等級的先後順序,逐批進行更換標誌。每幢天津歷史風貌建築將配有文字信息、歷史圖片、樓層結構、平面圖、樓內場景,甚至每個屋子歷史上的用途都能得到體現。對於特殊保護建築和重點保護建築,還將連結「內部三維展示平台」。[6]
相關規定
編輯根據《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條例》規定:
第十六條 歷史風貌建築和歷史風貌建築區,由市人民政府統一設立保護標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或者塗抹、改動、損毀歷史風貌建築和歷史風貌建築區的保護標誌。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移動或者塗抹、改動、損毀歷史風貌建築和歷史風貌建築區保護標誌的,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並可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
參閱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天津市召开《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五周年总结表彰会. [2010-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2).
- ^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实施挂牌保护. [2010-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5).
- ^ 天津8日举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揭幕仪式. [2010-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五百历史风貌建筑挂牌. [2010-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2).
- ^ 天津历史风貌建筑首批全新保护名牌亮相. [2014-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3).
- ^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名牌增二维码 首批下月亮相. [2014-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