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紹康(?—?),字安克河南開封府杞縣民籍祥符縣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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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河南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例授知縣,因性厭繁劇,改任揚州府學教授,廣陵諸鹽賈子弟新列黌序者,牽以百金副羔雁,紹康盡卻之,由是士風丕變,始知有廉讓。四十三年乙卯陝西聘同考,號稱得士,尋移六館,後升南京兵部主事,累遷郎中,南中諸弁營求升遷,類皆以賄進者,紹康嚴絕苞苴,流品一清。病假還里,囊無餘金,至今人稱其清介雲[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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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杞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