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伯謙(?—?),字士遜博陵郡安平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人[1],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大房,東魏、北齊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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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伯謙年幼時父親崔文業去世,家中貧困,他用心撫養母親。高歡徵召崔伯謙前往晉陽,補任相府兼功曹,稱讚他說:「崔伯謙廉潔奉公,真是好官員。」崔伯謙之後轉任七兵郎中殿中郎中左戶郎中,他的弟弟崔仲讓擔任北豫州司馬,與高慎一起反叛,崔伯謙受到牽連被免官。之後崔伯謙歷任瀛州別駕,高澄又任命崔伯謙出任京畿司馬。高澄將要前往晉陽時,慰勞崔伯謙說:「您幫助治理的瀛州,已經是一片太平景象。我府中事務繁多,因此將此職務授予你。」臨別時,高澄又在馬上握着崔伯謙的手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您應該深深體會這番意思。」崔伯謙族弟崔暹當時受到寵信官居要職,崔伯謙與崔暹是從前的同僚又是同族,除了婚喪大事絕不去崔暹家中,以忠厚之道自居[2][3]武定末年,崔伯謙官至司空諮議參軍[4]

天保初年,崔伯謙出任濟北郡太守,遍行恩德,禁止富人的奢侈,鼓勵窮人農桑並給予救濟。縣裏公田有很多肥沃的土地,崔伯謙將這些地全換給他人,又把用刑的鞭子改為熟皮製作,不忍心見血,表示讓受刑者知恥而已。有朝廷權貴經過濟北郡,向人詢問太守政績如何,人們回答說:「太守恩德感化,從古未有。百姓創作歌謠說:『崔太守,能治政,退田換鞭施恩德,民不爭。』」權貴說:「既然是恩德教化,為什麼又說有威嚴?」回答說:「官吏害怕威嚴,百姓蒙受恩德,所以都兼顧說道。」因為崔伯謙是相國府之前的官吏,依例要升官,朝廷徵召崔伯謙前往鄴城,濟北郡百姓哭着阻斷了道路,崔伯謙有幾天不能前行[5][6]

因為弟弟崔仲讓在關中,崔伯謙不能在朝廷中央任職,於是外任南鉅鹿郡太守,一到任就以禮讓之道引導百姓,豪族都改過自新修正行為。崔伯謙無論事情大小,一定親自過問。縣中有貧困孱弱的人有事得不到公正處理,都說:「我親自告到白鬍子太守那裏,不愁不解決。」崔伯謙在南鉅鹿郡七年,監獄中沒有長久關押的囚犯。每次朝廷大使巡行視察,崔伯謙的政績總是被評定為上等,崔伯謙之後被徵召出任銀青光祿大夫[7]

崔伯謙年輕時閱讀經書和史書,晚年喜歡讀《老子》和《莊子》,儀容舉止矜持莊重沒有怨恨之色,親朋好友來了,就置辦酒席一起宴飲娛樂,清談高論不涉及世俗之事,士大夫都把他當做榜樣。崔伯謙去世後,朝廷贈予南兗州刺史,諡號[8]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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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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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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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齊書·卷46》,出自李百藥北齊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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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二·職官部六十》:《北齊書》曰:崔伯謙,字士遜,博陵安平人也。除濟北太守,恩信大行,又改鞭用熟皮為之,示恥而已。
  2. ^ 《北齊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崔伯謙,字士遜,博陵人。父文業,鉅鹿守。伯謙少孤貧,善養母。高祖召赴晉陽,補相府功曹,稱之曰:「清直奉公,真良佐也。」遷瀛州別駕。世宗以為京畿司馬,勞之曰:「卿騁足瀛部,己著康歌,督府務殷,是用相授。」族弟暹,當時寵要,謙與之僚舊同門,非吉凶,未曾造請。
  3.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伯謙字士遜,貧居養母。齊神武召補相府兼功曹,稱之曰:「崔伯謙清直奉公,真良佐也.」轉七兵、殿中、左戶三曹郎中。弟仲讓為北豫州司馬,與高慎同叛。坐免官。後歷瀛州別駕、京畿司馬。文襄將之晉陽,勞之曰:「卿聘足瀛部,已著康歌。督府務總,是用相授。」臨別,又馬上執手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卿宜深體此情。」族弟暹當時寵要,伯謙與之舊寮同門,非吉凶未嘗造請,以雅道自居。
  4. ^ 《魏書·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七》:廣弟文業,為中書博士,轉司徒主簿。城陽王鸞為定州刺史,引為治中。年四十九卒。子伯謙,武定末,司空諮議參軍。
  5. ^ 《北齊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後除濟北太守,恩信大行,乃改鞭用熟皮為之,不忍見血,示恥而已。有朝貴行過郡境,問人太守治政何如。對曰:「府君恩化,古者所無。因誦民為歌曰:『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布威德,民無爭。』」客曰:「既稱恩化,何由復威?」曰:「長吏憚威,民庶蒙惠。」征赴鄴,百姓號泣遮道。以弟讓在關中,不復居內任,除南鉅鹿守,事無巨細,必自親覽。民有貧弱未理者,皆曰:「我自有白須公,不慮不決。」後為銀青光祿大夫,卒。
  6.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天保初,除濟北太守,恩信大行,富者禁其奢侈,貧者勸課周給。縣公田多沃壤,伯謙咸易之以給人。又改鞭,用熟皮為之,不忍見血,示恥而已。朝貴行過郡境,問人太守政何似?對曰:「府君恩化,古者所無。」誦人為歌曰:「崔府君,能臨政。退田易鞭布威德,人無爭。」客曰:「既稱恩化,何因復威?」對曰:「長吏憚其威嚴,人庶蒙其恩惠,故兼言之。」以相府舊僚,例有加授,征赴鄴。百姓號泣遮道,數日不得前。
  7.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以弟仲讓在關中,不復居內任,除南鉅鹿太守。下車導以禮讓,豪族皆改心整肅。事無巨細,必自親覽。在縣有貧弱未理者,皆曰「我自告白須公,不慮不決」。在郡七年,獄無停囚。每有大使巡察,恆處上第。征拜銀青光祿大夫。
  8.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伯謙少時讀經、史,晚年好老、莊,容止儼然無慍色,親賓至,則置酒相娛,清言不及俗事,士大夫以為儀表。卒,贈南兗州刺史,諡曰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