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勒法案》(英語:Butler Act)是1925年生效的美國田納西州法案,此法案禁止公立學校教師教授不合於聖經解釋的人類起源,本法案也反對學習關於從聖經中較為低等的動物演化成人類的理論人類進化論。不過,這個法案卻沒有禁止教授其他動物或是植物的演化。此法案於1967年在州議會通過撤銷。為了驗證該法案,一位名叫斯科普斯的教師故意在課堂上講進化論,引發1925年「猴子審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