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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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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郡
,
中國
南北朝
時設置的
郡
。
西魏廢帝
以
高平郡
改名平高郡,屬
原州
,治平高縣(今寧夏
固原市
),轄今寧夏東南清水河流域。約當今
寧夏回族自治區
固原市全境及
隆德縣
、
西吉縣
、
彭陽縣
、
同心縣
大部和
甘肅省
會寧縣
西北一帶。自古為絲路東段北支必經之地。下轄平高縣、默亭縣、烏蘭縣。
隋文帝
開皇
三年(583年)廢平高郡,屬縣直屬原州。
北周
改高平郡置平高郡,治所在平高縣(今河南
商城縣
東),屬
南建州
。
隋朝
開皇三年(583年)廢平高郡,地入
光州
殷城縣。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