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猷 (萬曆乙未進士)

張大猷(?年—?年),字允升,一武程湖廣黃州府黃陂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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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湖廣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進士,初授徐聞縣知縣,二十九年以才調香山縣。會稅璫李鳳謀駐香山,大猷抗言曰:香山彈丸孤城,近海瘴癘,誠非稅使所宜。且番情叵測,萬一犯及命使,如朝廷威德何。璫沮而止,諸大吏咸韙之。未幾,奸人附璫,羅織邑民四十餘人,璫命私人往逮,大猷不可。俄復有人誘璫採礦,璫集亡命千百,分踞諸山,淫掠橫行。大猷密白制按,立擒首惡置之法。居常廉潔自勵,以教化為己任。建育英館課士,聽訟平恕,每以天良開諭之。滿六載,以治最徵,邑民追送累日。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由戶部郎中外放直隸廣平府知府。歷任湖廣寧太兵備參政,天啟六年三月升浙江按察使,七年四月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口北道。五月以年力衰邁,著冠帶閒住。名宦四十餘載,政事文章卓然獨立。奉旨建坊綸褒三代。壽八十四,以無疾終。其撰蓋最富,祀鄉賢[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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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張萬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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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黃陂縣志》:張大猷,字允升,一字武程,以壁經起家,萬曆乙未進士。甫九歲,暮歸迷路,有黃衣老人指引還家,遺以紫金飛燕。長善屬文,張公山是器之,許配以安人,閔氏之妹。公初任徐聞縣,繼調香山。童子試,得何吾騶文為冠軍,何尚未娶,公延至署中,三年飲食服用悉具,且捐俸為擇配焉。已而,何秩晉相國,則公之善知人也。公曆戶部郎中,出任廣平太守,尋晉寧泰道、浙江按察司廉使、山西布政。名宦四十餘載,政事文章卓然獨立。奉旨建坊綸褒三代。壽八十四,以無疾終。其撰蓋最富,祀鄉賢。
  2. ^ 《湖廣通志》:張大猷字允升,黃陂人。甫九歳,暮歸迷路,有黃衣老人指引還家,遺以紫金飛燕。長善屬文,萬厯乙未成進士,初令徐聞,調香山,邑試拔何如寵,延入署中三載。官至山西布政,政事文章卓然可紀。
  • 《廣東通志》
官銜
前任:
孟習孔
明朝香山縣知縣
萬曆二十九年-三十三年
繼任:
王好善
廣西藤縣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