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師繹
生平
編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知新喻縣,調東明縣,歴官常德府知府,萬曆四十八年升浙江副使[1]。天啟三年升本省右參政[2],後仕至江西按察使。六年為江西道御史李九官疏糾[3][4]。會璫焰方熾,豫章正士半罹黨禍,師繹加意拯護,害將及之,遂拂袖歸。杜門著書,所著有《讀史一編》、《月鹿堂集》。子張星瑞,壬辰會元,端方好學[5]。
參考文獻
編輯- ^ 萬曆四十八年二月,升戶部郎中李乃蘭為遼東東寧道兵備參議,常德府知府張師繹為浙江副使。
- ^ 天啟三年三月,加升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張光縉為本省按察使仍管懷隆道。浙江按察司副使華敦復、張師繹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參政,各照舊管事。河南按察司副使張鳳翼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參政仍管遵化道。
- ^ 天啟六年五月,江西道御史李九官言鉛山縣知縣何其偀推升審理,緣表冊籓司考語,及查臬司為誰,實維張師繹銓,臣於表冊之中,忽見師繹之否辭,則疑而劣轉,繼於劣轉之後,忽見按臣之薦章,則又疑而出揭,事出創聞,法難歸一。夫銓部致重表冊,原為扣缺之說,不虞進表不肖之臣,隨因以為利,專視長夫程儀之多寡有無,以為愛憎,將以後巧宦之輩,但遇進表之期,凡可以由徑媚灶者,何所不至,此其關於吏治者甚大,乞敕吏部以後無論進表外察等項,務求歸一,大率以撫按為主,勿得揣摩字句,輕信偏毀。得旨:官評當有確據,一官之身,舉劾互異,何以服人。還著從公查核。
- ^ 天啟六年閏六月,御史張汝懋奏:臣巡方江右,見鉛山知縣何其瑛幹濟多才,特舉之以為能吏勸,不意拜疏後,吏部有王官之轉,此系臬臣張師繹陰陽其間,表冊送吏科河南道,異同非體,已為御史李九官所劾,乞賜查勘。得旨:表冊考語何得任意優劣,張師繹已經參論,還查勘歸一,以明黜陟。
- ^ 《常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