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軍統領
清朝驻燕京武官
(重新導向自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
步軍統領,全稱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俗稱九門提督,是清朝設置統率八旗步軍營及綠營巡捕五營官兵的高級武職官員、將領,主要負責京師守備和治安,類似今天的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但職權更大。因職責統管北京內城九座城門(正陽門、崇文門、宣武門、安定門、德勝門、東直門、西直門、朝陽門、阜成門)內外的守衛和門禁,俗稱九門提督;另還負責巡夜、救火、編查保甲、禁令、緝捕、斷獄等。品秩初為正二品,後於嘉慶年間升為從一品,由八旗王公大臣出任。
沿革
編輯- 清順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關,定都北京,設立了軍警合一的軍事機構——步軍營與步軍統領衙門,以繫京師防務與治安。主官為步軍統領,轄制八旗步軍及九門官兵,同時節制南北巡捕二營,即綠營馬步兵。步軍營主要防守內城,按八旗方位防守。巡捕營主要防守外城(也稱南城)及郊區的重要地方。
- 順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增設巡捕中營,仍由步軍統領衙門主官節制,是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1]。
-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巡捕三營(南、北、中)增設左右二營,共五營,皆由步軍統領衙門節制,正式成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
-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國聯軍攻入北京,設立安民公所,維持治安。八國聯軍進入北京前的最後一任步軍統領是慈禧太后親信榮祿。次年,清廷仿效聯軍方式,設「善後協巡營」,後來以德國、日本制度逐步改設巡警制度,改名「巡警總廳」,取代原步軍統領衙門的巡捕職權。二十八年(1902年)肅親王善耆任步軍統領,支持軍警分離的改革。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正式創設巡警部,並開辦現代警察學校,培養警察人才。自此,軍警編制分離,現代警察制度初步創立。
- 1912年宣統退位後,北洋政府本擬裁撤,趙秉鈞認為其「足補警政所不逮」,乃託言事關旗制,遂付緩議。其後又以心腹江朝宗擔任統領,機構反而擴大,權力日增。「京師每有意外事,警力不敷彈壓,則步軍出而維持秩序。」更名為「京師步軍統領衙門」,轄左右翼總兵。1924年11月最終裁撤。
歷任步軍統領
編輯人員 | 任職日期 | 卸任日期 | 旗籍 | 爵位 | 前任官職 | 後任官職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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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揚古 | 康熙十五年 | 康熙二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 正黃旗滿洲 | 騎都尉兼一雲騎尉 | 內大臣兼授 | 休致 | 孝敬憲皇后父,追封一等承恩公 |
麻勒吉 | 康熙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 | 康熙二十八年 | 正黃旗滿洲 | 兵部督捕右理事官 | 卒於任上 | 後因妄報戰況,追革官職 | |
開音布 | 康熙二十八年四月初十日 | 康熙四十一年閏六月初二日 | 正白旗滿洲 | 戶部右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 卒於任上 | 三十五年後兼兵部尚書、都統 | |
託合齊 | 康熙四十一年六月初三日 | 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日 | 正白旗滿洲 | 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 因病休致 | 允祹舅。後因罪處死 | |
隆科多 | 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日署 十一月初七日實授 |
雍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 正白旗滿洲 | 六十一年封一等公兼一等輕車都尉 | 一等侍衛 | 解任 | 五十九年後歷兼理藩院尚書、吏部尚書 |
袞泰 |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署 | 步軍營右翼總尉 | |||||
綽奇 | 雍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署 |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 正紅旗滿洲 | 鑲藍旗護軍統領 | 盛京將軍 | ||
阿齊圖 |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署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實授 |
雍正十年四月十九日 | 鑲黃旗滿洲 | 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 革職 | ||
莽鵠立 | 雍正九年七月初八日署 | 鑲黃旗滿洲 | 正藍旗蒙古都統 | ||||
鄂爾奇 | 雍正十年閏五月初七日署 | 鑲藍旗滿洲 | 兵部尚書 | ||||
莽鵠立 | 雍正十一年二月初六日署 | 鑲黃旗滿洲 | 鑲白旗滿洲都統 | ||||
鄂善 | 雍正十一年九月二十日署 | 鑲黃旗滿洲 | 吏部左侍郎 | 正藍旗滿洲都統 | |||
人員 | 任職日期 | 卸任日期 | 旗籍 | 爵位 | 前任官職 | 後任官職 | 備註 |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国历史纪事 崇祯十七年. [2007-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