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懋德 (萬曆舉人)

方懋德(16世紀—1620年代),禹迪湖廣漢陽府漢川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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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懋德是萬曆二十五年(1573年)丁酉科湖廣鄉試舉人[2],授崇陽教諭[3]天啟二年(1622年)陞望江知縣,他個性縝密,興辦學宮、勤於文課,又自奉節約,考最陞任巡按御史,中途卻在當塗旅店去世,按察司僉事某和當塗知縣吳大朴看到他的行裝只有葛衣數襲,兩人出自協助辦喪,將其棺木送回,望江人哭着送別。城南三里有急水鎮,每年夏秋水漲總令船隻翻側,他生前興建長堤代替津筏方便人民,人稱方公堤[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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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乾隆《望江縣志·卷六·官師》:方懋德,字禹迪,湖廣漢川舉人,天啟壬戌 二年 知縣事,賦性深密,一介必嚴,作學宮、勤文課,併編折摘侵牟皆其大政足紀者,自奉淡約,有壺冰秋水之清,考最卒於姑孰旅次,兵憲某公、當塗令吳公視其笥中,僅葛衣數襲,兩公賻而斂之櫬還,邑人哭而送之;邑門達急水鎮纔三里許,每夏秋水漲湍激多至覆舟,自懋德築長堤代津筏,民便之至今呼曰方公堤。
  2. ^ 同治《漢川縣志·卷三·選舉表》:舉人……萬厯……二十五年丁酉 方懋德 雲南巡按
  3. ^ 同治《崇陽縣志·卷六·職官》:明教諭四十五人訓導五十六人……方懋德 舉人,升望江知縣……已上教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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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漢川縣志》·卷三·選舉表
  • 同治《崇陽縣志》·卷六·職官
  • 乾隆《望江縣志》·卷六·官師
官銜
前任:
鄭元龍
明朝崇陽縣教諭
萬曆年間
繼任:
趙嘉猷
前任:
彭參
明朝望江縣知縣
1622年-天啟年間
繼任:
白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