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有度,字方叔,直隸歙縣(今安徽省歙縣)人。明朝東林黨官員。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官至工科給事中、吏科左給事中。善黨爭,少務實事,攻擊無虛日,因議論紅丸、移宮兩案獲罪魏忠賢而削籍[1],抱恨而死,崇禎初年追復原官[2]。
著作有《陛辭疏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