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四川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初授行人,二十四年奉命為原任尚書吳兌造墳。改授汝寧府西平縣知縣,擢戶部主事,晉郎中,三十七年升貴州威清道副使[1],改江西九江副使。四十六年起復為雲南副使[2]。天啟二年任廣西參政,分守蒼梧,後改大理寺左評事,升大理寺左寺副[3][4]。
- ^ 萬曆三十七年八月,升山西按察使李維禎為狹陝西洮岷道右布政,廣西參政許國瓚為山東按察使,湖廣參政郭顯忠為山西冀北道按察使,山東副使韓策為山西左衛道右參政,戶部郎中曾守身為貴州威清道副使。
- ^ 萬曆四十六年十月,升蔡獻臣為光祿寺少卿,曾守身為雲南副使。
- ^ 天啟二年八月,升大理寺左評事曾守身大理寺左寺副。
- ^ 《德陽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