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顯
生平
編輯曾顯是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江西鄉試舉人[2],授寧波府訓導,弘治三年(1490年)陞滁州知州,建議在道路中設站協助上貢和驛馬,又在徐州河決時堅持不讓滁州代輸賦稅[3],丁憂離任,服闋後在弘治十一年(1498年)改任宿州知州,節省開支、抑壓豪強,每天召集儒生講明經義,教育人民以孝弟勤儉為先,寫下《諭民詞》在州內傳誦[4]。
弘治十五年(1502年)改任靖州知州,為政依舊廉明勤慎、節用愛人,在地方興利除弊,擢為楚雄府同知亦有德政,獲薦陞雲南按察司僉事,疏濬滇海的工費毋須勞累人民,進階亞中大夫,六十三歲致仕,回鄉後布衣蔬食如貧窮士子,為人樂善不說人過錯,也會周濟窮人,得鄉人傳揚其事,去世後在萬曆三年(1575年)由湖廣按察司僉事陳允升題請崇祀名宦祠[5][1]。
引用
編輯- ^ 1.0 1.1 光緒《泰和縣志·卷十七·列傳》:曾顯,字克達,蕩原人,由成化鄉舉分教寧波,陞滁州知州,改宿州,再改靖州,陞楚雄府同知皆有惠政,家肖像祀之;用薦擢雲南按察僉事,濬滇海、城平夷工費鉅萬民不告勞,軺車所至郡邑肅清,累進亞中大夫,年六十三致仕,家居蔬食布衣一如貧士,平居樂善不言人過,賑窮周乏若切飢渴,鄉人至今誦之。 萬厯志
- ^ 光緒《泰和縣志·卷十二·選舉》:成化十三年 丁酉 鄉試……曾顯 字克達,蕩原人,由寧波府訓導擢知滁州,終雲南僉事
- ^ 光緒《重修安徽通志·卷一百四十九·職官志》:曾顯,字克達,泰和人,宏治三年知滁州,滁當衝要,方貢夫馬繹騷民苦煩費,顯議中道池河為定遠西徼,設站協之,河決徐州田租不入,撫按議令滁代輸,顯力爭得免。 《江南通志》
- ^ 嘉靖《宿州志·卷三·職官志》:曾顯 字克達,江西泰和人 ,由鄉舉署浙之鄞縣學事,陞知滁州以憂去任,弘治戊午服闋改知宿州,轉按察僉事,致政卒於家,顯治宿省浮費、抑豪右,境內肅然,公庭晝靜,吏胥悉令讀律,日召生儒與之講明經義,率民以孝弟勤儉為先,所制《諭民詞》今猶傳誦未已,時稱賢守以顯為最。
- ^ 雍正《江西通志·卷七十八·人物十三》:曾顯,泰和人,成化鄉舉,知靖州廉明勤慎、節用愛人、興利除弊,靖人懷之立去思碑於州治,萬曆三年提學副使陳允升題允崇祀。 湖廣名宦志
參考文獻
編輯- 光緒《泰和縣志》·卷十二·選舉
- 光緒《泰和縣志》·卷十七·列傳
- 光緒《重修安徽通志》·卷一百四十九·職官志
- 嘉靖《宿州志》·卷三·職官志
- 雍正《江西通志》·卷七十八·人物十三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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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信 |
明朝滁州知州 1490年-1495年 |
繼任: 趙文 |
前任: 周統 |
明朝宿州知州 1498年-1500年 |
繼任: 黎熙 |
前任: 涂成文 |
明朝靖州知州 1502年-1509年 |
繼任: 劉節 |
前任: 陸紳 |
明朝楚雄府同知 正德年間 |
繼任: 蕭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