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泉是永樂十二年(1414年)舉人[2],次年(1415年)聯捷進士,獲授行人,九年內出使肅王、新安、靖江三藩都推辭饋贈,同時上奏所在地的弊病。之後他陞任雲南知府,因父母逝世回鄉,百姓都扶老攜幼請求留任,服闋後補任保寧,清廉名聲名揚東里,少師蹇義在朝作詩送別,馬信歸閬中有:「爾邦大守吾鄉彥,為政心同浪水清。」的句子[1]。
- ^ 1.0 1.1 同治《樂安縣志·卷八·人物誌》:李泉 字子淵,下墟人,由進士任行人九載,常使肅府、新安、靖江三藩,多所贈遺皆卻之;凡所經厯處有軍民不便者,還皆具奏。陞守雲南以艱歸,百姓扶老攜幼泣留不得,服闋補守保甯大有廉,名揚東里,少師在朝作詩送保甯,馬信歸閬中有云:「爾邦大守吾鄉彥,為政心同浪水清。」
- ^ 同治《樂安縣志·卷七·選舉志》:永樂十二年甲午科(舉人)……李泉 曾田人,見進士
- 同治《樂安縣志》·卷七·選舉志
- 同治《樂安縣志》·卷八·人物誌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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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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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雲南府知府 永樂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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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鮑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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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撝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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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保寧府知府 正統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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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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