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謹(1492年—?年),字常甫,號南津,富峪衛官籍,廣東省四會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謹
大明
籍貫廣東省四會縣
字號字常甫,號南津
出生正月初五日
配偶卞氏、何氏(聘)
親屬(子)李正新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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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七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觀禮部政。[1]。嘉靖十三年(1534年),任直隸歙縣知縣[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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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安,百戶;祖李福,百戶;父李淮,百戶;母張氏(封安人)。永感下。兄讃(百戶),弟諌(義官),子正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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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治《書經》,年四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正月初五日生,行二,曾祖李安,百戶;祖李福,百戶;父李淮,百戶;母張氏(封安人)。永感下,妻卞氏,繼妻何氏(聘);兄讃(百戶),弟諌(義官),子正新。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七十一名。觀禮部政。
  2. ^ 清道光《歙縣志·卷三之一》
官銜
前任:
劉素
明朝歙縣知縣
1534年-1537年
繼任:
徐淮